一、机构名称:施甸县统计局
二、单位负责人:段达安
三、办公地点: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东路31号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电话:0875-8124775;传真:0875-8124775;邮箱:sdtjjbgs@163.com
施甸县统计局职能职责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管理全县经济社会宏观数据库。
(二)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四)组织实施好各项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预测、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七)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八)统一管理和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和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九)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