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名称:施甸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二、单位负责人:杨明军
三、办公地点: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中路东段三十米大街南侧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电话:0875-8127909;传真:0875-8127909;邮箱:sdxymkf@163.com
施甸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规 和政策。
(二)配合项目法人完成本行政区域内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 和移民安置规划的设计工作,推荐移民安置方案。组织并配合项 目法人对实物指标调查成果进行复核、分解、公示。负责移民身 份界定和移民意愿调查工作,报送本级政府出具的实物指标成 果、移民安置方式确认文件。
(三)依据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和实物指标分解细化成果, 制定具体补偿方案,将补偿内容、补偿标准和金额以及安置方案向群众公示。
(四)编报本行政区域内移民安置实施计划和年度计划。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移民安置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 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移民安置工程。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移民安置规划,管理使 用移民资金,组织对移民安置工程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七)按要求上报移民资金使用计划、安置项目实施进度和 资金使用情况。
(八)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委托,与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移 民安置土地使用权属调整(流转)协议”。
(九)配合相关单位开展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
(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 后期扶持资金的兑付和后期扶持人口的动态管理工作;负责编 制、上报和实施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
(十一)负责小型水库移民帮扶政策的落实工作。
(十二)做好移民的思想教育和移民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妥 善处理移民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 定;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移民干部的业务培训和移民的生产技能培 训;负责本行政区域移民业务统计上报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与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责分工。施甸县发展和改 革局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水库、电站移民后期扶持行政管理等职责;施甸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 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