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当前充电宝质量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消费权益,近日,施甸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移动电源(充电宝)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以“快”为先 闻令而动
聚焦移动电源(充电宝)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点,采取“局所联动+靶向突查”相结合模式,加大对消费者投诉、产品伤害监测、网络舆情监测等渠道的分析与排查力度。目前全县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检查各类充电宝经营主体36家。快速核查产品3C认证情况,锁定问题源头,提升风险处置的靶向性。
以“严”立基 筑牢防线
严查擅自销售以及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3C认证的充电宝、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充电宝、掺杂使假、虚标容量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县累计下架问题充电宝8个。严管租赁市场,对酒店、餐厅、商场等共享充电宝投放密集场所和1个品牌的共享充电宝运营商开展整治,延伸检查收费透明度(明码标价、计费准确性、隐性条款)与消费者权益保障(押金退还、故障处理、售后响应)。
以“实”托底 多措并举
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销售主体熟悉相关标准、认证要求及自查方法,从源头杜绝安全隐患;督促共享充电宝投放经营场所把好质量查验“入口关”,长效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加大网售充电宝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网红热销、低价促销的充电宝产品。三是结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试行)》(CNCA-C09-02:2025),加强认证监管。四是积极宣传引导,重点普及充电宝的3C标志辨识方法及安全选购知识,提升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发放相关宣传材料300余份。

下一步,施甸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对充电宝产品选购的宣传引导,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整治行动,携手共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动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充电宝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掌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