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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13日 16:25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施甸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承担的信息化管理职责划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划入原县外事办公室承担的职责。

(四)划入原县人民政府法制局承担的职责。

(五)加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职责。

(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承办县人民政府指示、决定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的报告、请示起草工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县人民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包括部门管理机构、加挂牌子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办理由县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

(十一)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制发、保密、归档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依法行政、承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进重大决策听证工作。

(十三)负责县人民政府外事活动和出国人员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十四)负责政府机关网络管理和政务信息工作。

(十五)办理县人民政府领导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13个机构。

(一)综合股。联系和综合协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股(室)的工作,处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日常事务。负责各类文件、材料的收文登记、预处理、传阅、分办、跟踪督促、归档、发放等工作;负责管理和使用县人民政府党组、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支部印章及各办公室钥匙;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种会议通知,接发各类传真,处理各类来电、来访事项;负责牵头组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的各种会议,负责会议考勤、日常考勤;督促相关人员做好政府领导办公室报纸、文件、资料的发放、整理等内务工作;负责协调县人民政府领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内事活动安排;负责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工作,处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部事务。

(二)秘书一股。负责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日常工作和生活事务。协调办理领导对口的接待、检查以及领导分管部门和挂钩联系乡镇相关工作;负责起草领导讲话材料,起草和协调办理涉及领导分管工作有关文件;负责收集领导日程安排计划和有关工作信息;负责领导日常生活事务;负责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秘书二股。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日常工作和生活事务。协调办理领导对口接待、检查以及领导分管部门和挂钩联系乡镇相关工作;负责起草领导讲话材料,起草和协调办理涉及领导分管工作有关文件;负责收集领导日程安排计划和有关工作信息;负责领导日常生活事务;负责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秘书三股。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日常工作和生活事务。协调办理领导对口接待、检查以及领导分管部门和挂钩联系乡镇相关工作;负责起草领导讲话材料,起草和协调办理涉及领导分管工作有关文件;负责收集领导日程安排计划和有关工作信息;负责领导日常生活事务;负责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信息股。围绕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领导同志关心的问题,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信息调研,收集相关信息,为领导科学决策与宏观调控提供信息服务。收集整理相关信息,编撰信息类刊物,包括《政务信息》、《政情通报》、《县人民政府大事记》等信息刊物;了解和指导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政务信息工作,组织信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搞好同上级信息部门以及报刊的联系和信息交流,协助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应急管理股。负责协调处理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负责组织应急预案修改完善,指导部门做好应急预案修改完善和应急工作;负责安排管理值班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行政股。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相关的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负责政府机关大院卫生、绿化、车辆停放、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政府机关大院公共设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房产管理和办公室及办公设施修缮;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经费预算、办公用品购置和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的各种会议的会场布置、食宿安排等会务服务工作;负责会议室的管理使用;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公益事业及社会活动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公共设施建设和基建项目的规划、申报、承建质量及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小车班。保证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公务用车。负责做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驾驶员的学习、安全行车教育、管理工作;负责车辆调派,保证政府领导及办公室日常工作用车;管理爱护好车辆,保证车况良好,卫生清洁;认真做好车辆检审、检测、维修、保险等项工作;做好车辆油料、材料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公车管理股。负责办理全县公务用车定编有关工作。在县公务用车定编领导小组领导下,履行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定编、购买和处置的管理相关工作;参与组织、协调全市大型活动的用车保障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督查室。负责县人民政府督查有关工作。督促检查上级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及县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交办事项的督促落实,及时反映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负责督办《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要事项;负责收集、整理和编撰《政务参考》;负责交办、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法制办。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制有关工作。拟订依法行政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制定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行政执法检查,协调行政执法中发生的矛盾和争议;编制县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计划,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组织起草或审查修改政府各部门报送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审查、修改县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对文件作出的解释,组织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保全县规范性文件汇编编辑工作;负责对县人民政府制定的政策、发布的决定以及制作规范性文件提供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依据;承办由县人民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和以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经县人民政府县长授权委托的行政应诉案件;办理以县人民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案件,办理不服下级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复议的案件,组织、协调、指导全县行政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负责对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的实施以及行政许可程序有无规范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管理行政许可规定的公布事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负责审查县人民政府作为实施机关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对行政机关作出重大决策的听证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对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领导应对突发事件及化解社会矛盾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服务;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委托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外事股。负责全县外事管理工作。贯彻执上级对外方针政策和相关涉外法律法规;负责县政府外事活动和出国人员的审查和报批工作;办理全县有关对外事务;负责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政府机关网络管理工作。制定全县电子政务建设规划与应用方案,指导各乡镇电子政务项目实施,推动全县电子政务建设;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的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有关工作; 负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技术保障和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工作,以及县人民政府办公楼有关会议多媒体技术服务;负责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编制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数29名,暂定编制数11名,工勤编制数14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政府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常务副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政府办副主任4名、督查室主任1名、网管中心主任1名)。

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施甸县接待办公室。正科级机构,挂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核定暂定编制数2名,工勤编制数1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主要职责是:严格按照《施甸县公务接待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完成好全县公务接待工作。

(二)中共施甸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正科级机构,挂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核定行政编制数4名,暂定编制3名,工勤编制1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其中:群众工作局副局长1名)。主要职责是: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督办重要信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做好县委县政府接待来访群众的服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案件。内设办公室、督办股、接访股、书记县长信箱办、办信股5个股室。

(三)施甸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正科级机构,挂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核定暂定编制3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侨办主任),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侨联副主席)。主要职责是: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款物的审核、报批以及监督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开展侨务对台工作;依法保护华侨、港澳同胞、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做好归侨难侨的安置、扶贫、救济工作。内设国内(办公室事务及国内侨务)、国外(对外联络华文教育)两个股室。

(四)施甸县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正科级机构,挂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编制在政府办调剂使用,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主要职责是:联络、沟通与省委、省政府各部门、昆明市及各地驻昆机构的关系;推动横向经济联系,根据我县需要,提出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的建议,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拓展市场做好牵线搭桥协调服务工作;为我县有关重点建设工程做好代理代办业务;管理和使用好驻昆办在昆的国有资产;为县委、县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到昆出差人员提供联络、接待服务。内设办公室和业务股2个股室。

(五)施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加挂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牌子)。为县人民政府正科级派出机构,归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核定暂定编制7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负责统筹和协调进入中心窗口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加强对单位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并联办理制度,实施“一站式”工作、“一条龙”服务运行机制;负责中心信息网络及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中心计算机网络平台。内设办公室、信息股、财务股、督查股4个股室。

(六)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施甸县人民政府督查室、施甸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施甸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施甸县公务用车定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

六、附则

(一)中共施甸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中共施甸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施甸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根据《中共施甸县委、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施甸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施发〔2011〕37号)精神,设立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处理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施甸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