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云南施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受理行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并根据需要适时进行更新。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云南施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称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机构概况:包括领导介绍、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2.园区开发建设、产业发展以及产业布局;
3.政府网站年度报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4.人事信息:人事任免、人事招录等;
5.规划总结:本机关年度工作总结、职责范围内的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6.财政信息:本机关财政预算、决算信息、自评报告等;
7.建议提案办理:本机关关于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
8.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线上渠道
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idian.gov.cn);
(三)线下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在云南施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102室;地址:施甸县七0七社区胜利路58号;电话:0875-8881489查阅本机关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云南施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产生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申请。地址:施甸县七0七社区胜利路58号;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信函申请。收件人:云南施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102室;收件地址:施甸县七0七社区胜利路58号;邮政编码:678204。通过邮政寄递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申请。本机关一般接收信函申请,申请人确有需要的,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传真号码:0875—8881489。传真发送后,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与本机关确认是否收到。
4.邮箱申请。申请人通过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将申请表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发送至本机关受理邮箱,并电话联系确认接收日期。邮箱号码:yq8884467@163.com。
5.网页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下,云南省州(市)人民政府施甸县提交。链接:
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State?bmid=b4691fd7-af1a-4c92-bd0a-9ff97e4ae5b1&pid=799ffd04-04f2-41a3-83d6-87903d27cd1a
(二)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4.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5.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