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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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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名称:施甸县司法局

二、单位负责人:谢磊

三、办公地点: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中路三十米大街24号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电话:0875-8121086;传真:0875-8121086;邮箱:sdsfj@126.com



  • 机构职能
  • 领导信息
  • 内设科室

施甸县司法局职能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

指导和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基层司法所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资格审查、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四)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七)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预防矛盾纠纷发生。调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各种行业性矛盾纠纷,分流、督办、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