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拟定内部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审核以局机关名义发出的规范性文件;负责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的协调工作;督办有关工作执行情况;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接待、车辆管理等工作;承担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
负责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和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保障卡发行和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数据库的建设、管理、维护。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系统软件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金保工程”业务专网的建设、管理、维护和网络安全保密工作。承担本局各网络宣传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协助做好本局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工作。
二、规划财务股
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局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信息采集、数据处理、统计、分析和汇总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规划建设。
负责全局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考核、劳动工资等工作。承办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职务任免等工作。
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
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拟订和督促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营,并协助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就业资金、社会保险基金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参与落实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承办县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社会保险中心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经办规定。配合建立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指导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参保单位办理业务流程、经办规程、内控制度执行等业务工作。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职业年金运行分析和预决算(草案)编制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经办信息系统运用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各项业务经办和待遇支付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业务经办、内控制度执行等稽核工作。负责全县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和社会保障卡管理工作。
五、工资福利股
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贯彻执行地方性津贴和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工资调整变动、退休审批、待遇审核日常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表彰奖励政策相关工作。
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县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有关法规和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考核工作。负责推荐、选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科技兴乡贡献奖”以及优秀拔尖人才。研究制定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实施意见,负责初级评审委员会的组建、管理和评审工作,核准初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推行职业资格制度,核发并管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承办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就业创业、服务人才、失业保险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全县失业保险基金、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预(决)算编制、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全县失业保险基金、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全县失业保险业务经办,开展就业、失业人员登记管理,保管下岗失业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关系。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分析,发布岗位空缺、劳动力需求信息,举办人才招聘会,组织劳务输出。负责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负责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和流动人才择业登记、档案管理、推荐就业等服务管理。负责城乡公益岗位开发管理,承办境外人员入境就业和公民出境就业工作。负责开展创业服务和高层次人才窗口服务,组织开展县内各类创业示范园、创业苗圃园、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建设工作。负责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承担施甸县创业小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担保中心的日常工作。
八、人才开发和事业单位管理股
拟订人才开发规划及人才培养、人才引进政策。贯彻实施人才开发培养和人才智力引进工程。拟订人才奖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乡土人才推荐、选拔工作。开展人才资源调查研究、统计分析和人才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开展人才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招募、管理、考核和录(聘)用手续的审批办理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承担施甸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及全县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组织、调配、培训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事考试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承办市级考试工作科交办的工作。
九、劳动保障监察和信访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督办违法案件;指导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牵头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有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和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新闻发布、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配合做好有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咨询、解答工作。
负责有关信访工作。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综合分析、反映信访动态,开展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
协调推进全县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备案工作、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行政审批及设立分公司备案。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办法。依法建立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指导企业劳动者定员定额、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工作。组织实施薪酬调查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