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协调局领导处理政务,负责机关各股室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宣传、信息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综治维稳、信访、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意识形态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相关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行政审批工作。落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财务规章并监督执行。监管民政事业资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电话:0875-8121250
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股
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办法。负责权限内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等有关工作及日常管理。负责与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协调前置审查事项。负责落实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的地方规章及办法。负责权限内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分类评估和执法监督工作。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取缔非法组织。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县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负责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
电话:0875-8127224
社会救助股
负责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协助办公室对中央财政、省财政和市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相关专项社会救助有关办法。做好60 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电话:0875-8127213
社会事务股
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落实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执行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配合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电话:0875-8127234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承担施甸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研究,提出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负责落实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助老领域标准、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协调推进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工作。承担儿童福利工作。负责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电话:0875-8123060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
(所属事业单位)
负责辖区内遗体接收和运输工作,指导丧属办理治丧手续和存放手续。负责遗体防腐消毒和整容化妆工作,并负责防腐药品器具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悼念厅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遗体姓名的验证核准登记工作,负责遗体入炉火化、出灰、装灰、送灰等方面的工作。负责骨灰寄存的管理服务工作。
电话:0875-8125611
施甸县救助管理站
(所属事业单位)
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提供救助。向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帮助受助人员与其亲属或者流出地民政部门联系。对未成年人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特定流浪乞讨对象,实施主动救助和帮教。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求助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医院救治。
电话:0875-8121250
施甸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所属事业单位)
依法依规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的收入状况进行核对。在城乡困难群众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等专项社会救助时,通过比对,全面了解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科学、准确地核准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的收入财产,公平公正地实施社会救助。配合有关部门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把关。
电话:0875-8127213
施甸县中心敬老院
(所属事业单位)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特困人员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负责集中供养人员的思想、法制教育、文体娱乐工作,随时掌握入住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处理问题,严防责任事故发生。负责敬老院治安防范、安全保卫、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等安全保障工作。
电话:0875-8121250
施甸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所属事业单位)
统筹推进全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依法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形的未成年人收留抚养工作,协调做好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精神关怀等帮扶救助工作。负责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定期分析评估本辖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牵头开展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业务建设,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及儿童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等工作。负责支持引进和培育儿童类社会组织、招募志愿者或发动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便利。负责对流浪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依法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提供支持,同时协助司法部门打击拐卖儿童、对儿童实施家暴以及胁迫、诱骗或利用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
电话:0875-8127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