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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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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名称: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二、单位负责人:李东

三、办公地点: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人民路003号 联系方式:0875-8124858

四、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 机构职能
  • 领导信息
  • 内设科室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战略规划;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拟订地方性教育体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承办学校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审查报批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体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深化教育改革,负责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县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等工作,统筹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指导教育督导工作,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综合督导评估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办学(园)水平,推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负责组织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工作;负责全县职业教育的统筹与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拟订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职业教育改革。

(六)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经费附加、教育体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办法,监测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单位房舍普查、危漏校舍改造、校舍规划建设;实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体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体育援助和支持。

(七)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劳动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和体育工作。

(八)执行国家课程标准,落实课程计划,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科研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审定县级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组织实施高考、学业水平测试、成人教育考试及其他形式考试工作;负责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教育招生计划及学籍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教师和体育人才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管理和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中小学校教职工资源的配置,优化各乡镇教师队伍结构;负责全县各类学校教职工和教练员考核、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奖惩和劳动工资业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负责所属学校(单位)的领导干部考察、选拔、任用。

(十)负责基层学校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层学校党组织的管理工作;制定基层学校党组织党建工作规划,指导所属学校(单位)做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工、青、妇、老干及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社会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处置突发事件,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十一)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国际、国内教育援助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事务。指导县域教育体育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信息化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统筹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竞技体育赛事组织筹备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体育团体指导和管理。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