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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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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名称:施甸县地震局

二、单位负责人:张见君

三、办公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东路012号

四、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电话:0875-8121563;邮箱:sdxdzjbgs@163.com



  • 机构职能
  • 领导信息
  • 内设科室

施甸县地震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

(二)负责编制全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指导实施,配合做好县级总体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指导乡镇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三)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对古镇温泉地震综合观测站和地震群测群防的行业管理。落实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制,制订全县地震短临跟踪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地震震情速报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及相关防震减灾科学基础研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四)协调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备案等相关工作。参与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的相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地震灾害基础数据库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全县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分析。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地震应急演练。参与全县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震情监测和发布、地震预警、灾害评估、灾害损失调查和灾情报告等工作。参与国家和省、市地震局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调查工作。

(六)负责开展全县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增强民众地震逃生避难和自救互救能力,负责地震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协调灾区重建。

(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有关职责分工

1. 与施甸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施甸县地震局负责震情监测分析、跟踪研判,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施甸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地震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2. 与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甸县交通运输局、施甸县水务局、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施甸县地震局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意见审核和参与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甸县交通运输局、施甸县水务局、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设计、施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