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883XU-/2023-0315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03-15 |
文号 | 浏览量 | 125 |
一、背景依据
烤烟产业是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加快全县烟叶生产发展方式的转变,努力实现烟叶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烤烟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2023年烤烟生产工作的意见》(保政办函〔2023〕4号)精神,制定《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23年烤烟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全县烤烟指令性收购计划25.15万担,力争实现烤烟农业产值4.4亿元左右、烟叶税0.95亿元以上。
三、范围期限
范围:太平镇、水长乡、由旺镇、老麦乡、仁和镇、何元乡、甸阳镇、木老元乡、姚关镇、摆榔乡、万兴乡、酒房乡;期限:2023年1月至2023年11月。
四、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1.生产计划目标。2023年,全县烤烟指令性收购计划25.15万担(国内计划23.98万担、出口备货计划1.17万担),其中:红大品种3.3万担。力争实现烤烟农业产值4.4亿元左右、烟叶税0.95亿元以上。
2.烟叶质量要求。烟叶综合质量达到全市先进水平;按照国家收购等级标准,国家烟草专卖局抽检收购等级综合合格率达到80%以上,综合等级纯度达90%以上,上等烟比例达70%以上,烟叶内在品质化学成分评分达65分以上,内在品质协调,农药残留不超标。
二、工作重点
1.优化核心烟区、确保烤烟种植面积。
2.着力推进烤烟亮点示范工程。
3.严格落实品种纯度管控措施。
4.强化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5.夯实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
6.强化科技措施落实,全面提升烟叶质量。
三、相关政策
1.收购价格政策。执行好国家烟草总公司公布的2023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
2.财政相关扶持政策。落实市级财政相关扶持政策,扶持绿色生态特色烟叶生产、核心烟区土地流转、自然灾害保险补贴、基础设施维护等;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不低于100万元自然灾害防范经费,主要用于防雹炮弹购置等;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原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确保2022年部分乡(镇)(何元乡、老麦乡、由旺镇、太平镇)改建和新建59座烤房的项目资金拨付;县级财政按上年实现烟叶税的3%专户存储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后管护工作,重点用于密集烤房、烟水工程、烟区道路等基础设施维护修缮补助。
3.落实好烟草工业公司下拨的410万元生产扶持专项经费,抓实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其中,安排太平镇80万元、老麦乡70万元、甸阳镇60万元启动资金,确保5月底完成三个防雹点建设工作;安排150万元抗旱经费,确保大田抗旱移栽、抗旱保苗等生产保障;安排50万元人工影响天气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人工影响天气人员工资支出等,确保防雹工作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