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883XU-/2023-030601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03-06 |
文号 | 浏览量 | 244 |
一、背景依据
为了贯彻国家、省市支持蔗糖业有关政策,进一步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实现蔗糖产业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56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0〕39号)、《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20〕81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2023年榨季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甘蔗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施甸县制定了《施甸县蔗糖产业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二、目标任务
到“十四五”规划年末,全县甘蔗种植面积达5.45万亩,甘蔗总产量达25万吨,工业入榨量达20万吨以上,蔗糖产量2.6万吨,实现工农业总产值2.68亿元(工业产值1.6亿元,农业产值1.08亿元),实现税金800万元以上的目标任务。
三、实施地点
蔗糖产业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项目在施甸县境内所有种植甘蔗的乡镇实施,即:旧城、酒房、万兴、姚关、何元、摆榔、木老元和太平八个乡镇。
四、实施时间
三年,即:2023--2025年。
五、补贴扶持对象
糖料甘蔗种植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蔗农和其他实际种植者。
六、补贴扶持政策内容
(一)良种良法补贴政策。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按照《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81号)文件要求,在2022/2023年榨季继续实施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中央、省级补贴项目,补贴标准为新植脱毒种苗、健康种苗补助标准332.5元/亩(其中:中央资金175元/亩,省级资金157.5元/亩),机械化深翻、开沟、机种作业补助标准161.5元/亩(其中:中央资金85元/亩,省级资金76.5元/亩),机械化中耕培土补贴标准 23.75 元/亩(其中:中央 12.5元/亩,省 11.25 元/亩)。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原则执行到2023年5月30日,如有新政策再继续实施。
(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21〕7号)要求,将甘蔗种植生产所需农机具旋耕机、微耕机、植保无人机等列入补贴范围,凡户籍在施甸县并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依法在施甸县注册登记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云南省纳入补贴范围的农机具,均可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
(三)制糖企业扶持政策。2022/2023年榨季,甘蔗收购价格和生产扶持政策按照《施甸康丰糖业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甘蔗生产指导意见》执行,今后榨季,按主管部门与企业研究制定的执行。
(四)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按照产业基地化、基地设施化”的要求,坚持一手抓设施、一手抓种植,着力推进宜蔗地块坡改梯,降低甘蔗生产劳动强度,做到“坡改梯实施完成1亩,甘蔗就跟进种植1亩”,确保80%以上的甘蔗种植地块都能实现机耕、机耙、机栽,不断提高机械化生产水平。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产业规划到哪里、项目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将农田基础设施等项目优先布局在蔗区。
(五)技术扶持措施。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制糖企业要加强对甘蔗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协调服务和技术指导,大力实施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降低甘蔗生产成本,提高甘蔗单产、质量和效益。甘蔗种植结束后,由制糖企业牵头,涉及种蔗乡镇配合,适时组织甘蔗种植、良种良法、宿根盖膜、坡改梯等地块面积进行实地初验,并及时报请县级组织检查验收。
(六)甘蔗生产考核措施。种蔗乡镇以县级下达的甘蔗生产目标任务为基数,落实生产任务。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核。
七、补贴方式
良种良法采取先种植、先作业、后补贴的方式,以2022/2023年榨季审核确定的糖料甘蔗脱毒、健康种苗种植面积和机械化深翻开沟、机械化中耕培土作业面积为依据,兑付补贴。农机具补贴方式采取先购机、先申请、后补贴的方式。企业扶持采取先预支、后核算的方式。
八、补贴兑付
良种良法由县财政局通过惠农补贴“一卡(折)通”统一发放到户,其他种植主体补贴款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拨付,企业补贴按实际种植面积核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