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883XU/20231101-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3-06 |
文号 | 施政办发〔2023〕13号 | 浏览量 | 42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施甸县蔗糖产业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施甸县蔗糖产业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糖料蔗是制糖的主要工业原料,发展蔗糖产业是国家食糖安全的重要保障。施甸县是国家糖料蔗核心基地县,也是国家“十四五”期间在云南省重点布局的35个全国糖料蔗标准化基地县之一。为确保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实现蔗糖产业助推乡村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发展农业绿色,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按“高产、高糖、高效、集约、生态、安全”高质量发展蔗糖产业的总体要求,改善糖料蔗基础设施条件,加强良种良法推广应用,推进机械化应用,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区域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生产装备先进、产业优势突出的现代糖料蔗生产基地。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地方主责、企业主体”的联动工作体系,全力推动甘蔗产业高质量发展,巩固国家糖料蔗核心基地县,努力提升蔗糖产业效益,助力国家食糖安全,促进蔗农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加强蔗区规划引导,完善产业扶持政策,深化改革,为蔗糖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蔗糖产业的发展活力和创新力,加快构建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体系。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引导甘蔗种植向最适宜区集中,支持蔗糖加工龙头企业产业链延伸,优势资源向蔗糖产业集聚,实现蔗糖产业基地化、设施化、规模化、机械化、组织化、绿色化发展。
(三)科技驱动,提质增效。加大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力度,提高甘蔗生产机械化率,降低生产成本。突出制糖企业主体地位,保障蔗糖产业发展投入,提高技术创新和指导服务能力。
(四)优化供给,强化服务。加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产业发展运行调节机制,做好产业种、砍、运、榨、销等各环节服务工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三、目标任务
到“十四五”末,全县甘蔗种植面积达5.45万亩,甘蔗总产量达25万吨,工业入榨量达20万吨以上,蔗糖产量2.6万吨,实现工农业总产值2.68亿元(工业产值1.6亿元,农业产值1.08亿元),实现税金800万元以上。(分年度任务详见附件1)
四、配套政策
(一)良种良法补贴政策。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按照《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81号要求,补贴标准为新植脱毒种苗、健康种苗补助标准332.5元/亩(其中:中央资金175元/亩,省级资金157.5元/亩),机械化深翻、开沟、机种作业补助标准161.5元/亩(其中:中央资金85元/亩,省级资金76.5元/亩),机械化中耕培土补贴标准23.75元/亩(其中:中央资金12.5元/亩,省级资金11.25元/亩)。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原则执行到2023年5月30日,如有新政策再继续实施。
(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21〕7号)要求,将甘蔗种植生产所需农机具旋耕机、微耕机、植保无人机等列入补贴范围,凡户籍在施甸县并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依法在施甸县注册登记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云南省纳入补贴范围的农机具,均可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
(三)制糖企业扶持政策。2022/2023榨季,甘蔗收购价格和生产扶持政策按照《施甸康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2023年度甘蔗生产指导意见》执行,今后榨季,按主管部门与企业研究制定的政策执行。
(四)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按照“产业基地化、基地设施化”的要求,坚持一手抓设施、一手抓种植,着力推进宜蔗地块坡改梯,降低甘蔗生产劳动强度,做到“坡改梯实施完成1亩,甘蔗就跟进种植1亩”,确保80%以上的甘蔗种植地块都能实现机耕、机耙、机栽,不断提高机械化生产水平。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产业规划到哪里、项目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优先布局在蔗区。
(五)企业技术扶持措施。制糖企业要加强对甘蔗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协调服务和技术指导,大力实施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降低甘蔗生产成本,提高甘蔗单产、质量和效益。甘蔗种植结束后,由制糖企业牵头,涉及种蔗乡(镇)配合,适时组织甘蔗种植、良种良法等地块面积进行实地初验,并及时报请县级组织检查验收。
(六)甘蔗生产考核措施。种蔗乡(镇)以县级下达的甘蔗生产目标任务为基数,落实生产任务。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核。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有关县级领导和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施甸县蔗糖产业恢复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根据工作情况从相关部门抽调,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各种蔗乡(镇)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本乡(镇)甘蔗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实责、各级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建立责任机制。建立科级领导“包村带组”工作责任制。各种蔗乡(镇)要建立甘蔗生产乡(镇)领导“包村带组”工作责任制,确保每个种蔗村均要有1名班子成员负责甘蔗生产“包村带组”工作。涉及挂钩种蔗村的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l名实职科级领导负责协同推进挂钩村甘蔗生产工作。建立一线干部“包组带户”工作责任制。在持续推行村级“三人小组”议事机制的同时,建立甘蔗生产村级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和制糖企业农务员等一线干部“包组带户”工作责任制,形成合力推进甘蔗生产各项工作。
(三)加大要素支持。县财政要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蔗糖产业发展,及时兑付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资金。依托“一平台、三机制”,有针对性加大对规模流转土地的合作社发展蔗糖产业的资金投入,积极推行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进行土地流转,实现50亩至200亩单元化、规模化种植,壮大集体经济,同时,由乡(镇)、行政村(社区)与制糖企业签订协议,将甘蔗发展服务费纳入村级集体经济管理。相关部门要加大向上汇报对接工作力度,争取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投向甘蔗产业发展领域。加强银政企沟通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蔗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增强金融服务蔗糖产业发展功能。科学整合相关部门涉农项目和资金投向蔗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制糖企业扶持、甘蔗保险、农机具购置补贴等相关政策,激励广大群众积极主动种植甘蔗。
(四)加强宏观调控。做实蔗糖产业规划编制工作,以规划为引领,引导甘蔗种植向最适宜区集中,实现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2020〕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以及国家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两区”划定相关要求,确保核心糖料基地不流失。进一步完善甘蔗生产服务运行调节机制,严厉打击影响和制约甘蔗种、砍、运、榨、销等生产经营各类行为,维护甘蔗生产正常运行。建立政企沟通协调机制,防范制糖企业流动资金出现断裂的风险,按照“一车一结算蔗款”的要求,在榨季结束后45天内全部结清,确保甘蔗种植户利益。
(五)严格督查考核。县人民政府把甘蔗生产工作纳入对乡(镇)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对甘蔗生产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甘蔗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甘蔗生产进度情况,及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甘蔗生产进度,发出工作提醒。
六、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施甸蔗糖产业恢复发展的重大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定推动甘蔗产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把坚决完成年度甘蔗生产目标任务作为贯彻落实三年增收行动、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的重点任务来抓,积极推行“种养循环、绿色种植”模式,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不断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的基础。
(二)精心研究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甘蔗产业发展摆上本地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各级干部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和协调解决甘蔗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要把县级下达的甘蔗生产目标任务及时细化分解到各种蔗村,严把甘蔗生产节令,确保新植任务秋冬植占年度任务的60%以上。各种蔗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协同发力,对甘蔗生产做到早介入、早谋划、早安排、早发动、早推进,广泛深入宣传政府良种良法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企业扶持等甘蔗生产扶持政策。制糖企业要出台落实甘蔗生产企业扶持政策,加大甘蔗生产扶持资金投入。
(三)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种蔗乡(镇)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制糖企业的沟通协调和联系对接,抢抓甘蔗生产种植节令,组建甘蔗生产工作专班,驻村组、入农户、进地块,做实做细相关政策宣传、甘蔗种植发动、甘蔗良种基地建设等工作。
附件:1.2022/2025年度甘蔗恢复发展任务分配表
2.施甸县蔗糖产业恢复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2022/2025年度甘蔗恢复发展任务分配表
单位:亩
年度
乡(镇)
| 2022/2023
| 2023/2024
| 2024/2025
| ||||||
新植
| 宿根
| 小计
| 新植
| 宿根
| 小计
| 新植
| 宿根
| 小计
| |
旧城乡
| 8500
| 8691
| 17191
| 6400
| 14500
| 20900
| 6400
| 16700
| 23100
|
酒房乡
| 5000
| 8558
| 13558
| 3700
| 11500
| 15200
| 3700
| 12100
| 15800
|
万兴乡
| 1500
| 641
| 2141
| 1100
| 1800
| 2900
| 1100
| 2300
| 3400
|
姚关镇
| 1500
| 1943
| 3443
| 1100
| 2900
| 4000
| 1100
| 3200
| 4300
|
摆榔乡
| 1200
| 310
| 1510
| 900
| 1300
| 2200
| 900
| 1800
| 2700
|
木老元乡
| 800
| 375
| 1175
| 600
| 1000
| 1600
| 600
| 1300
| 1900
|
何元乡
| 750
| 237
| 987
| 600
| 800
| 1400
| 600
| 1100
| 1700
|
太平镇
| 750
| 48
| 798
| 600
| 700
| 1300
| 600
| 1000
| 1600
|
合计
| 20000
| 20803
| 40803
| 15000
| 34500
| 49500
| 15000
| 39500
| 54500
|
附件2
施甸县蔗糖产业恢复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芒生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何兴龙 县委常委、副县长
许一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应忠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郭才云 云南农垦糖业集团副总经理
成 员:段杰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文洪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罗绍平 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局长
陈加庆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开智 县财政局局长
徐忠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段德斌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局长
赵 佼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段从坤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树娟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李永茂 县水务局局长
杨旭昕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竞文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苏月勇 施甸康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经理
张永生 施甸康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坪分公司常
务副经理
杨 维 太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 楠 何元乡人民政府乡长
祁晓琴 木老元乡人民政府乡长
谢 磊 姚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毕华 摆榔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志怡 万兴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俊杰 酒房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定璟 旧城乡人民政府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