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883XU/20240316-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4-03-16 |
文号 | 浏览量 | 66 |
一、餐饮场所常见消防违法行为有哪些?
1.未设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
2.擅自停用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器材
3.摆放桌椅、垃圾桶、冰柜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4.用广告牌、桌椅、垃圾桶等物品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5.门窗设置防盗窗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餐饮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无防火分隔、独立安全疏散等)
7.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未保持安全距离
8.过失引起火灾
9.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例如超过三层的餐饮场所只有一部疏散楼梯)
10.用于经营活动的民宅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1.搭建夹芯彩钢板等临时建(构)筑物违反消防规定
12.未按照规定设置消防安全标识、疏散逃生路线图
13.电器产品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例如抽油烟机及油烟管道未定期进行清洗、配电线路未穿管保护)
14.员工未按要求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组织消防演练
15.建筑物所有权人将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对外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
二、餐饮场所常见违法消防技术规范行为
1.餐饮场所仅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层数超过3层/第二、三层的人数之和大于50人)
2.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的疏散宽度不满足要求
3.违规使用木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4.疏散门设置门槛,1.4米范围内设置踏步
5.最大疏散距离不符合规定
6.建筑耐火等级低于三级
7.厨房与餐厅等其他区域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分隔
8.未配置灭火器、疏散照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等常见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
9.使用影响人员安全疏散和消防救援的镜面反光材料
10.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未采取防止火灾沿外墙开口蔓延至建筑其他楼层内的措施
11.建筑的外部装修或户外广告牌的设置,使火灾通过建筑外立面蔓延
12.未设置排烟设施
13.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技术标准
14.防火间距不足
15.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餐饮场所厨房按要求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厨房自动灭火系统、燃气紧急切断装置
16.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餐饮场所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及甲、乙类液体燃料
三、餐饮场所瓶装燃气常见隐患有哪些?
1.超量存放使用液化气;
2.商业用户使用的气瓶组与燃气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
3.使用不合格的燃具软管或者不按规定更换软管;
4.燃具未设置熄火保护装置、切断装置;
5.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6.公共用餐区域使用液化气气瓶。
8.双气源
9.液化气钢瓶与灶具距离不满足要求
10.高层、地下建筑内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
11.燃具与可燃或难燃构件间距不足或未采用防护措施
12.防爆、防静电措施不符合规定
13.通风条件不符合规定
四、餐饮场所管道燃气常见隐患有哪些?
1.使用不合格的燃具软管或者不按规定更换软管;
2.燃具未设置熄火保护装置、切断装置;
3.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4.双气源;
5.燃气设备、管道和燃具设置场所不符合规定;
6.燃具与可燃或难燃构件间距不足或未采用防护措施。
8.通风条件不符合规定
五、 餐饮场所醇基燃料常见隐患有哪些?
2.公共用餐区域存放使用醇基燃料
3.双气源
4.其他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