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883XU/20230324-00006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08-24 |
文号 | 浏览量 | 192 |
为推动农业绿色高效发展,保护好耕地及生态资源,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全面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快农业种植业结构调整。结合施甸河流域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明确: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
(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明确:永久基本农田主要用来种植粮食作物,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如果现在种植的是棉、油、糖、蔬菜等非粮食作物的,可以维持不变。种植粮食作物的,要求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可采取粮食与非粮食作物间作、轮作、套种的土地利用方式。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
(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5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21〕10 号)。
(四)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函〔2021〕4 号)。
二、调整目标
到2025年,粮食面积稳定在28万亩以上;优化调整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蔬菜面积9万亩以上,油菜面积0.95万亩以上;“两青”豆类发展到7万亩以上;逐年推广水旱轮作模式累计3万亩以上;良种良法配套技术推广率达到90%以上;实施农作物绿色种养循环累计30万亩以上。
(一)抓“一禁二控四增”,实现品种优化调整。开展“一禁”工作,自2023年12月起施甸河流域内禁止种植大棚西瓜;开展“二控”工作,控制洋葱、大蒜在施甸河沿线减少种植,在2023年种植面积的基础上,到2025年调减50%种植面积;开展“四增”工作,水稻、玉米、豆类和油菜4个作物种植规模“只增不减”,到2025年,水稻种植增加0.1万亩以上,玉米种植增加1万亩以上,豆类种植增加0.2万亩以上,油菜种植增加0.04万亩以上。
(二)抓示范引领,实现绿色发展。建设1万亩无公害绿色农业产业示范区,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力度,在施甸河流域规模流转0.5万亩土地建设无公害、绿色农业产业区,到2025年,完成无公害、绿色农产品认证1.5万亩。每年集中打造1万亩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每年集中打造1万亩绿色防控示范区。
(三)抓耕地质量,实现降污提质。推广耕地轮作制度;力争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构建用地养地相结合的种养循环模式。
(四)抓技术推广,实现高效发展。推广良种良法配套技术;加大新型农机具的推广,扩大保护性耕作、精量播种、节水灌溉、高效植保等农机化新技术应用规模;强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科学施肥用药培训。
三、实施时间
三年,即:2023—2025年。
四、实施对象
涉及太平镇、老麦乡、何元乡、水长乡、由旺镇、仁和镇、甸阳镇7个乡镇的施甸河流域种植主体。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