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883XU/20220427-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4-27 |
文号 | 施政办发 〔2022〕 29号 | 浏览量 | 34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帮扶质量,健全完善龙头企业绑合作组织、合作组织绑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双绑”利益联结长效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促进农民增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决策部署,坚持共同富裕方向,顺应产业发展规律,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构建产业发展平台,延伸产业发展链条,畅通产业发展渠道,全面建立起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龙头企业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以下简称“双绑”机制),加快构建龙头企业连市场、合作社抓组织、脱贫户及边缘易致贫户管生产的专业化生产经营格局,将小农户带入大市场,增强农户稳定持续增收能力。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以粮种、蔬菜、生猪、肉牛为龙头的县域特色产业体系基本建成,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建设取得新突破。粮食总播面积稳定在50万亩以上,蔬菜、烤烟、甘蔗、水果、蚕桑等特色经作种植面积持续稳定在40万亩以上;生猪、肉牛产业规模和质量明显提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年均增15%达到5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0个以上。持续推进新型经营主体对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脱贫户及边缘易致贫户建立“双绑”利益联结全覆盖,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全面振兴实现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重点
(一)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夯实“双绑”基础
围绕粮食、烟草、甘蔗、茶叶、蔬菜、水果、蚕桑、生猪、肉牛等重点产业,突出重点和区域特色,加快推进区域产业发展。水长、由旺、仁和坝区突出水稻良种繁育,每年提供水稻两用核不育系种子占全国用量的80%以上,打造全国规模最大的水稻两用核不育系良种繁育基地;在稳定粮食生产安全基础上,利用适宜区非基本农田稳步推进蚕桑产业健康发展;旧城、酒房、万兴、何元、太平热区在稳定冬春蔬菜基础上,巩固提升甘蔗产业;海拔1800米以上冷凉山区,扩大夏季蔬菜面积;加强技术服务,提升青蚕豌豆种植水平。到2025年,烟草9万亩以上、蔬菜12万亩以上、“两青”10万亩以上,水果6万亩以上,绿色食品产品认证30个以上,努力突破有机食品认证。做大做强生猪、肉牛产业,全面落实生猪、肉牛各项扶持政策,到2025年,力争生猪存栏达70万头、出栏达120万头以上;肉牛存栏达26万头以上、出栏达9.5万头以上,第一产业增加值增幅达5%以上。(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落实,以下任务分工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不再列出)
(二)规范提升合作社,激活发展能力
围绕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加强示范引领,优化扶持政策。采取“巩固提升一批”“整合优化一批”“清理退出一批”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鼓励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资金、资源、资产出资领办、创办或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户以自有资金或以土地经营权、林权、设施设备、技术等作为资本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支持合作社规范组织机构、章程制度、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等,形成务实有效的运转机制,争创国、省、市、县级示范社。建立县级重点扶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把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准入关,有名无实的“空壳社”、运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社”不得纳入名录。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技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涉农项目,优先委托和安排运行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实施。到2025年,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136个,全县平均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个规范运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以上示范社达100个以上。(县供销社、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
整合优化农业资源和生产要素,强化招商引资,引进水稻两用核不育系品种选育和亲本繁殖企业3户以上;打造一批小而特、小而精、小而强的本地企业;加大对成长型本土中小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用好中央、省、市财政奖补、用地用电、金融税收、人才引进等方面优惠政策,重点培育销售收入超亿元以上龙头企业。培育“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做强农业产业化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壮大县级重点龙头企业,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发展格局。到2025年,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龙头企业分别达1个、15个、50个、80个以上。定期开展农业产业化各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监测管理,执行严格“可进可出”的管理制度。抓好各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和定期调度,适时掌握重点企业的发展情况,协调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积极申报市级龙头企业,每年新增1个以上省级重点龙头企业、3个以上市级龙头企业。(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投资促进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双绑”机制,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整合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资源,建立“双绑”机制。农户以自有资金、土地经营权、林权等作为资本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社员,或以订单收购、土地流转、生产托管、就业务工等方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合作关系;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产销关系,或采取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形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绑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按龙头企业要求,组织农户生产,为农户提供农资供应、物流运输、病虫害防治、农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农户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进行生产,农户获得产品销售、就业务工、土地流转等收入,按照章程参与合作社的盈余分配。由龙头企业负责统一提供订单、统一种植规范、统一加工检验、统一包装储存、统一市场销售。支持“双绑”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农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提高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因地制宜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提升保险风险保障水平,有效化解产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风险,切实保障农户利益。用好云南省产业帮扶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建立到村组的“双绑”机制基础数据库,加强在线监测,加大随机实地核查和指导工作力度。定期开展特色产业发展风险评估,将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作为主要评估对象,定期跟踪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及时研判和规避风险。(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牵头,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人行施甸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农村产业链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发挥产业带动的积极作用
结合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金融机构、市场主体的力量,研究梳理全县前景较好产业包含的生产、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明确产业链的构成和运行机制。根据产业链梳理情况,共同确定产业链各环节、各类型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农户)名单,明确金融支持对象。根据确定产业链上经营主体名单,政银企三方举办形式多样的常态化融资对接会,建立对接情况反馈机制,促进产业融资供需信息有效对接。人民银行施甸县支行用好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引导金融为产业链上主体加大首贷、信用贷投放力度。同时金融机构需用活用好宏观金融支持政策和农村产权改革成果,拓展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推广应收账款质押等供应链产品。(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人民银行施甸县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
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街接的重大任务,要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有力推动“双绑”机制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定期研究,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坚持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实行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落实机制;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行业指导,形成工作合力,抓好贯彻落实。县级将“双绑”机制推进情况纳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并与涉农项目资金分配挂钩。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适时开展调研督导,确保“双绑”机制落实落地、取得实效。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支持力度,构建稳定“双绑”机制
县财政将不低于50%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支持产业发展。重点支持产业基地建设、加工流通设施建设、品牌打造、市场开拓、农民技术培训等方面,为“双绑”机制平稳高效运行提供有力支持。对参与“双绑”机制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将对参与“双绑”机制且成效明显的企业、合作社给予奖补激励,具体标准和办法根据实际制定,奖补资金可在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安排。(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县林草局、县工信局、人民银行施甸县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