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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乡镇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木老元司法所“精准滴灌”式普法 奏响边疆民族和谐新乐章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6日 08:27 浏览:[] 作者:文字:杨柳帛   图片:综合 来源: 施甸融媒体中心 打印

木老元乡是一个拥有典型立体气候的山区乡,这里滋养着金黄的玉米、青翠的牧草与成群的牛羊,孕育了布朗族等少数民族世代生息的家园,形成了多民族和谐共居、文化交融共生的生动局面。近年来,木老元司法所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实际,摒弃“大水漫灌”的传统模式,创新探索出一条“分类施策、精准滴灌、多元协同、民族融合”的特色普法路径,将法治甘霖精准播撒在玉米垄间、牧场之上、火塘之畔,滋养出淳朴友善的乡风民情,推动矛盾纠纷大幅下降,和谐稳定成为山乡最动人的底色,谱写了以法治力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实践。

“双语调解”深耕村寨 巧解千家结

司法所精心挑选通晓汉语与布朗语、熟悉民情、德高望重的乡贤、退休干部、法律明白人,组建“双语普法调解队”。调解队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等宣传资料,深入火塘边、玉米地旁、牧场围栏处。面对夫妻矛盾、彩礼纠纷、土地界址不清、牛羊越界啃苗等常见问题,调解员用乡音乡情解读法律条文,将“冷静期”“共有财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法理融入布朗族传统伦理与调解智慧中。今年以来,调处家事邻里纠纷16起,成功调处15起,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就地化”。

“金穗牧场普法站” 护航产业振兴路

司法所紧扣玉米种植、烤烟种植、牛羊养殖等支柱产业,联合农科站、畜牧站,在农忙时节将普法课堂搬到田间地头,组织“田埂普法会”“牧场法治课”。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重点讲解种植养殖购销合同、土地流转协议的规范签订、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结合实例剖析“口头约定风险”“斤两争议”“拖欠货款”等常见陷阱,同步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内容。

“秘境护苗联盟”聚合力 筑牢假期安全网

针对寒暑假山区未成年人监管空窗期的状况,木老元乡司法所联合派出所、检察院及“五老”人员,组建“秘境护苗普法联盟”。假期伊始,举办“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活动4场次,覆盖100余人次,通过课堂问答、案例讲解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浅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重点强调防溺水、防性侵、防欺凌、网络安全、远离毒品等知识。“五老”人员发挥余热,用鲜活语言讲述红色故事,传承革命精神,筑牢青少年思想防线。

“特殊人群关爱行” 法理情暖归正途

司法所联合村委会,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开展“入户精准普法+暖心帮扶”。普法内容聚焦其易涉风险点,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赌博等条款,结合本地案例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滥伐林木、非法狩猎、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常见罪名的构成与后果。普法过程注重人文关怀,同步了解其生活困难、就业需求,链接技能培训、就业信息、低保救助等资源。

“法惠营商”送法上门 优化环境促发展

面向辖区小微企业主、合作社负责人、个体工商户,司法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一对一”上门服务,重点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优惠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年报公示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操作规范、产品质量责任等,引导企业依法纳税、规范经营、诚信立业,为乡村经济健康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先锋学法”强根基 模范带头树标杆

司法所将法治教育深度融入基层组织建设,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开设“法治必修课”1次,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公民权利义务,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同时,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在周例会上常态化学习,强化依法办事、廉洁奉公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干部职工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先行者和示范者。

木老元司法所的实践生动证明,普法工作唯有紧贴地气、精准施策、尊重差异、多元共治,才能真正打通法治精神抵达人心的“最后一公里”。这阵拂过布朗秘境的“金穗法雨”,不仅是边疆民族地区基层善治的鲜活样本,更是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以法治之力浇灌民族团结之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壮美诗篇。在这片充满生机的土地上,法治的种子已在“两山三凹”间生根发芽,和谐之树正结出累累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