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施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薛众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浏阳市烟花厂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求是》刊发重要文章《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相关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陈礼华同志辞去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接受李俊同志辞去施甸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任命段兴有同志为施甸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并决定其为代理主任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接受那青海、李力2名同志辞去施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和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并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应忠、杨媛、赵开智、赵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