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施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代表211人,实际到会代表 192人,符合法定人数。


本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是:周耀泉、李芒生、那青海、薛众、杨体旺、陈蕴德、尹可茂、许一斌、李俊、赵月红、李力、阎黎、孙德成、杨应忠、杨媛、赵开智、赵佼、蒋必儒、李友谊、张志怀、杨庆勇、杨国明、袁锐、李树荣、杨磊(甸阳镇)、段占学。
周耀泉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在宣读正式候选人名单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根据计票结果:王春、邓丽娜、齐有、李畅、李光虎、杨磊、杨鑫媛、段体彪、蒋余璘当选为施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杨宇当选为施甸县人民法院院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薛众为新当选人员颁发证书。
新当选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