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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要闻
【清廉云南建设施甸行动】施甸:推动“清源行动”走深走实 管好财政资金“钱袋子”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9日 08:20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6月底前,对2023年以来巡视巡察、督查、纪检、审计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整改到位……”日前,施甸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县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专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推进缓慢的事项提出了整改要求。自“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开展以来,施甸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督促县财政局成立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专班,召集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的各领域牵头部门及联席部门召开任务部署会,制定《施甸县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措施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工作内容、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全面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同时,印发《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提醒函》,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县级各预算单位将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与严格落实过紧日子专项整治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严控行政运行成本,加强预算资源统筹和硬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把财政资金管理‘清源行动’和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制定了2024年时间任务安排表,聚焦项目任务清单进行量化,稳步推进量化目标逐月按期开展。”县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将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与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全力保障财政资金规范运行,施甸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定位,创建由相关纪检监察审查室+派驻机构+行业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紧盯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关键业务、关键环节、关键人员,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同向发力,强化对财政资金源头的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管控,规范预算编制,强化资金管理,防范廉政风险,有力有序推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高质量开展。“我们要切实防范没有实际效益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挤占有限的财政资金,加强对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监督问效不及时等问题的监督检查。”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强调。针对存在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坚持自查和复查相结合,在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督促县财政局牵头开展复查,重点关注自检自查未发现的问题和已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已对23家单位开展复查。此外,为了提高乡镇财务人员的综合能力,确保乡镇财务工作的高效规范运行,县纪委监委督促县财政局制定“清源行动”培训计划,举办业务培训班帮助乡镇财务人员在专业技能、法规意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综合业务能力提升。“下一步,我们将督促专班开展好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及严格落实过紧日子专项整治重点复查扫尾工作,按时间任务安排表稳步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施甸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清源行动”,强力遏制财经纪律松弛态势,惩治各种违规管理使用财政资金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体推进问题查处与制度建设,为切实提高资金安全性和使用效益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