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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要闻
保山市人大对施甸县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4日 14:50 浏览:[] 作者:杨杰 杨会林 来源: 施甸融媒体中心 打印

近日,保山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施甸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云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到施甸县托养中心、康复中心、幸福社区、盲人按摩店和海艳山珍展销店进行实地检查,与残疾群众和机构负责人亲切交谈,详细了解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

近年来,施甸县残联为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为302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至今共居家服务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心理辅导为一体的托养服务,服务3653人;结合残疾人特点组织开展残疾人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4期121人;为孤独症、智力发育迟缓、唐氏综合征、语言发育迟缓、感统失调、多动症、广泛性发育障碍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治疗服务,共康复救助儿童71人。

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施甸县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一法一条例”所取得的成绩,并要求县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解决残疾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和合理诉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各项惠残政策。要从实际出发,把工作做细,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职业推介和就业帮扶等工作。要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工作,加强扶残助残典型和残疾人自立自强典型的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帮扶残疾人。县残联要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抓实抓好惠残民生实事项目,认真落实《施甸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全力推进施甸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