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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要闻
施甸:多部门联合 强力组建“3·15”宣传矩阵 打好维权战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9日 08:38 浏览:[] 作者:陆应仙 刘瑛丽 丁勇 赵璐琼 李燕明 王建强 来源: 施甸融媒体中心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群众理性消费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消费环境,3月13日,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施甸县消费者协会15个理事成员单位、相关企业提前谋划、创新思路,利用“赶集日”人流量大的特点,在县城开展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形成强大宣传矩阵,打好维权战,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这是真烟还是假烟?这个究竟是不是假冒伪劣产品?我们消费要怎么分辨?”“今天我们展示的这些都是假冒伪劣产品……”在宣传活动现场,赶集群众把咨询台围得水泄不通,就自己的困惑向工作人员提出疑问,相关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为群众答疑释惑。宣传人员在人流量集中区域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立展板、现场解答、以案释法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并教会群众如何区分假冒伪劣产品。

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手册15000份,悬挂宣传横幅23条,发布消费警示1期。

活动结束后,宣传工作人员还走进药店、超市、农资经营店,对食品药品购销渠道、包装标识、产品检测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进行了检查,防止过期药物、食品和假冒伪劣农资进入市场,保障群众食药安全。

随后,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查处价值为1.8万多元的劣质文化出版物、洗涤用品、劣质食品和劣质药品等假冒伪劣商品26个品种1860袋(瓶)进行集中销毁。

“我们此次销毁的物资有过期食品、违法的保健品、违法的药品、无3C认证的儿童玩具、非法出版物等,希望通过这次销毁,对全县的经营环境、消费者的消费环境起到净化作用,对这些违法生产销售加工的企业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等这些领域的排查力度,净化市场销售环境,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消费权益。”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李国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