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40131-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4-01-31 |
文号 | 浏览量 | 58 |
施甸县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施甸县财政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贯穿于财政管理全过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着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推进财政“阳光”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清单制度。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严格对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2023年累计办结行政许可2件,积极开展代理记账机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分类评级、施甸县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领域26个壁垒问题检查等行政检查。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切实加强财政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普法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为依法行政提供保障,全局现有39人持行政执法证,持证率91%。三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2023年财政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检查前公示和检查后结果公告,检查情况同行政许可事项一并在“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督查平台”及“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等平台进行公示。
(二)积极组织财务培训,提升财政监管水平。
一是积极组织预算单位会计集中开展“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业务培训”、“2023年财务培训”等专项培训,切实提高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扎实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财经纪律,把各方面资金管好用好”、“防止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思想,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规范资金运行、防范廉政风险,紧盯关键少数、关键业务、关键环节,强化从源头到末梢的全过程跟踪管理,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完善财政资金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体系。
(三)积极推进普法工作,营造良好普法氛围
2023年施甸县财政局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举办“周一学法”专题学法活动。由各股室按照职能职责集中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坚持丰富培训内容,持续加强局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活动,旨在打造“学习型”机关,加强干部队伍法治建设,努力做到学习不走形式。二是集中观看清廉家风微电影《河口》、《问“剑”破局》等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法纪修养,增强了纪法观念,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任何时候都能够做到遵纪守法。三是结合“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进村入户与群众开展面对面交流,提醒群众守好“钱袋子”,防范诈骗及非法集资;抽调工作人员协助摆榔乡人民政府,在进山主要路口设立志愿服务点,向通过服务点祭祖的村民发放安全防火知识宣传单页,普及森林防火法律规定和相关法律责任,进一步以案释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掀起全民参与学法的热潮。四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通过摆摊设点、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五是做好财政“八五”普法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开展2023年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全面总结“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查短板补漏项,对标“八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逐一进行对照分析,认真查找工作差距。同时,把推进较慢的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列入“问题清单”,并深刻反思,找准差距,迎头赶上。
(四)多措并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联合发改、政务服务部门组织开展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法规业务培训会,共166人次参加了培训,有效提升了各采购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业务能力。二是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要求采购单位严格落实采购意向公开、采购公告发布,提升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及时跟踪发现不合理的门槛和限制。2023年施甸县政府采购意向应公开项目数量53条,已公开数量53条,意向公开率100%。发布采购公告51条,结果公告53条,采购文件公开43条,采购合同公开528份。三是推进落实中小企业扶持工作。督促采购单位自觉主动地将中小企业扶持工作落实到各项政府采购中,着力破解营商环境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制度范围内依法依规的为企业提供贴心的服务。四是联合县公安局、人民银行施甸县支行等部门积极开展“远离非法集资·共度祥和新春”防范非法集资等宣传教育活动。县处非成员单位共开展“七进”活动21场次,参与群众10000余人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作品1篇,转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文章7篇,点击阅读560余次,互动宣传覆盖人数8000余人次;张贴横幅、海报、展板等186份,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标语16条2000余次,发放宣传单册、手册25000余份。
(五)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落实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制度
一是县财政局积极主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明确行政案卷自查的重点,主要针对行政许可案卷的合法性、审批工作的规范性及立卷归档的标准性进行自查,严格按照执法部门评查标准和要求对上一年度执法案卷进行评查,2022年度已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共3件,实现了事前告知内容、事中审批按时限审批、事后核查监管。二是积极转发《施甸县财政局关于转发<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知>的通知》(施财发〔2023〕15号)。涉及“减免责清单”3项,其中:从轻处罚1即项政府采购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不予处罚2项:政府采购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资产评估机构未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或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以落实第一责任人为核心,发挥领导班子“领头雁”作用。
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积极分解落实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任务,全面支持各职能部门依法依章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依法办事。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二) 领导全局干部职工提升法治观念。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学法用法浓厚氛围,推动全局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不断提升。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好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三)加强财政监管,建设“阳光财政”。
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加强学习、严格依法行政,加强财政监管、强化预算约束,严格资金审批拨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严格政府采购程序,项目投资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效益。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让权力始终运行在阳光之下,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建设“阳光财政”。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施甸县财政局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性仍有不足,法治宣传手段方式相对缺乏。法治宣传活动方式较为单一,主要以集中宣传、派发传单、线上工作群转发等传统方式进行,法治宣传渠道相对较少,法治宣传效果有待加强。
(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执法人员专业化培训较少,行政执法业务知识需要进一步强化,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法律相关专业人员配备有所不足,专业能力有所欠缺,法律专业人才极为短缺。
四、2024年工作安排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落实公平竞争审核制度,依法行政。着力推进透明财政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审核把关力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打造“阳光财政”。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谋划2024年度普法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预算法实施条例》等作为普法重点,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和载体,不断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财政法治氛围,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知识、能力培训,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施甸县财政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