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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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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201525883XU/20230619-00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专项规划 发布日期 2023-06-19
文号 浏览量 25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

 


“十四”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是机构改革之后,绘制应急管理事业宏伟蓝图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施甸县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应急管理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能力建设等工作,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根据“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保山市“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结合实际,编制《施甸县“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20212025施甸县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规划》是指导全县“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工作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也是“十四五”时期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依法履行应急管理职责的重要依据,是今后5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的行动纲领。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全面落实、县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工作安排,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取得重大进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明显提升,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成立施甸县应急管理局,整合4个部门救灾救援的职责,努力实现协调联动、相互配合、互联互通的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推进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建设,努力构建全灾种、大应急工作格局。先后研究出台了《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施办字﹝201996号)、《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施办发﹝2018141号)、《施甸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强化基层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施安发﹝20202号)、《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施办发﹝20204号)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了中央、省、市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在各指挥部的统筹下,相继修订完善关应急预案、会商制度,全自然灾害管理机制不断健全。

2.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增强。以全灾种、大应急体系建设为目标,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立足内、边境主要灾种救援需要,全力发挥统筹协调职能,积极整合各类救援力量,依托消防救援队、森林消防队和全县各行业、企业单位救援力量,不断加强各类救援队伍建设截至2020年末,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共组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3支,即施甸县消防救援大队26人、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靠前驻防中队50人和矿山、煤矿企业组建兼职应急救援队伍67人及乡镇应急半专业队伍151人。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有效检验应急救援指挥能力、应急队伍战斗能力、应急预案可靠能力。加大先进、特种、专用救援装备配备力度,推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加强监测预警、应急通信、大型装备等保障能力建设,灾害事故综合应急能力逐年提高。

3.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稳步提高。全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发展,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稳中有降,死亡人数持续下降,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持续开展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行业、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园区、危险废物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梳理确定并整改重大危险源,排查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并全部整改完成。逐步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圆满完成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培训考试820。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4.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各级各部门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突出抓好重点林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深入排查防震减灾重大风险设施,落实大型公共建筑减隔震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全自然灾害总体可控。组建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队伍,储备防灾救灾物资。积极推动应急、水务、林草、自然资源和规划、地震、气象等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发布重要汛情、灾情预警信息,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高起点建设保山“智慧应急”综合平台,基本实现指挥调度可视化、监测预警智能化、为民服务定制化,不断强化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之内各项灾害救助工作到位。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施甸县自然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抗灾救灾难度大的基本市情没有改变,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极端天气频发,各类灾害风险交织叠加,带来的不确定因素增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严峻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交织叠加,生产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当前全省正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应急管理工作机遇与挑战交织。施甸自古以来是“茶马古道”上的重要节点和要冲,处于昆明至瑞丽辐射缅甸皎漂、昆明至腾冲辐射缅甸密支那、昆明至孟定清水河口岸连接南亚的关键节点和重要枢纽,位于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核心位置,是“一带一路”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开放前沿,既要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又要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新挑战,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任重道远。

1.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仍处于安全生产爬坡过坎期,既有存量风险、又有增量风险,城市高风险和农村不设防的安全状况没有根本改变,重点行业领域的高风险特征没有根本改变,事故隐患大量存在的现状没有根本改变。特别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措施不力,事故风险居高不下。企业“小、散、弱”状况还未根本改变,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传统高危行业领域事故隐患仍然突出,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不健全、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薄弱、安全培训不到位、设备老化陈旧等问题依然存在。

2.自然灾害防治体制机制不健全。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尚待完善,法治化水平有待提高议事协调机构有待进一步整合,关部门职责边界还不够清晰多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灾害信息共享仍有差距,尚未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新格局。在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工作中,部门间、地区间协调不到位。全上下统一的应急指挥平台尚未建成,社会参与度不高,多方资源优化整合、全方位高效协调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联动机制尚未形成。

3.风险防控难度不断加大。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人口、生产要素更加集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日趋复杂,生产生活空间高度关联,各类承灾体暴露度、集中度、脆弱性大幅增加,安全生产形势更加复杂严峻。新能源、新工艺、新材料广泛应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量涌现,引发新问题,形成新隐患,一些“想不到、管得少”的领域风险逐渐凸显。自然灾害频发多发,20113月缅甸7.2级地震以后,云南已进入了新一轮强震活跃期,施甸地处横断山脉南段,内复杂、破碎的地质结构,属于地震多发地区,震情形势不容乐观。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仅2020年全排查登记在册地质灾害点253个,还有诸多灾害点尚未完全排查出来;或因道路修建、水利开发、矿山开采及其他工程建设对地质有不同程度的扰动,出现了大量的高陡边坡及废弃土石,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其他人为地质灾害的概率较大。施甸县多数地在进入主汛期后,受单点性强降雨影响,连年发生山洪等水旱灾害,造成大量基础设施和农业损失,水旱灾害已成为当前施甸受损最大的灾种之一。施甸是云南省重点林区之一,境内善洲林场是保山市乃至云南省的重点防火区域,施甸属国家一级火险县,每年25月是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期,森林草原火灾是常态型的自然灾害之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长期面临复杂严峻形势。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为推动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施甸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和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2.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全面提升国民安全素质和应急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3.坚持预防为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源头管控,夯实安全基础,强化灾害事故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4.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权责法定、依法应急,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实现应急管理的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

5.坚持精准治理。科学认识和系统把握灾害事故致灾规律,统筹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差异化管理、精细化施策,做到预警发布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精准。

6.坚持社会共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三)规划目标

2025年,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法治水平、科技信息化水平和综合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形势趋稳向好,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防范和应对处置灾害事故能力显著增强。到2035年,建立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化应急体系,全面实现依法应急、科学应急、智慧应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应急管理新格局。

专栏1 施甸县“十四五”安全生产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十四五”平均数与“十三五”平均数相比)

1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15%

2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下降20%

3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33%

4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20%


专栏2  施甸县“十四五”防灾减灾救灾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规划目标

指标性质

1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人数

2

预期性

2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国内生产总值比例

0.8%

预期性

3

掌握应急救护逃生基本技能的人口比例

2%

预期性

4

每个村(社区)灾害信息员

1

预期性

5

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灾时限

10小时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1.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适应机构改革新特点,加快推进应急管理部门机构深度融合、职责有机整合,尽快理顺关系,积极推进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按照“属地管理为主,党政同责”原则,建立健全灾害应急处置机制,发生较大以上灾害时,县应急管理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专项指挥部,协助党政负责同志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的体系,保证政令畅通、指挥有效。

2.建立健全综合领导协调机制。优化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组建综合领导协调机制,综合履行本级应急委、安委会、减灾委等综合性领导协调机制的职责。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关部门参加的应急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和驻施部队的业务协同。调整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主任,统筹突发事件、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抗、救”关工作。完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设置,明确自然灾害防治职责,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自然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形成一体化自然灾害防治格局。

3.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全面修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完善优化各级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建成多层次、全覆盖的预案体系。加强与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衔接,配套编制各类应急预案工作手册,建立完善培训演练工作机制。建设应急预案智能化平台,实现应急预案编制数字化、应用智能化、指挥决策科学化。制定应急演练评估指南,鼓励和推广不预先通知演练时间地点、不预先设定演练内容的“双盲”应急演练,提升应急预案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全面推动开展应急演练的常态化、专业化、实战化。

4.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标准体系。按照、县政府“项目工作法”要求,结合施甸特色,探索研究施甸县应急标准体系框架和应急标准体系建设,深化现有的应急标准,编制事故灾害风险预防控制标准、突发事件分级分类标准以及预警、响应、处置等应急管理分级标准,进一步完善风险管控、预案管理、应急队伍管理、信息报送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基础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工作标准”体系。

5.建设权威高效应急指挥体系。建立统一指挥、上下联动、反应灵敏、平战结合、处置有效、指挥高效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厘清各指挥部的职责权限与分工,全面理顺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应急处置职责,提升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及应急处置能力。积极构建自动监测预警、分析研判精准、指令自动生成、指挥调度可视、协调联动高效的智慧应急指挥平台。加强基于卫星专网、通信专网、5G等技术的应急通信基础设施装备建设,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6.完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建立“第一响应人”工作机制,提升基层先期处置能力。完善“四个一”应急响应机制,提升灾害事故处置效能。加强乡镇、村(社区)等基层值守人员灾害事故信息报告技能培训,完善信息快速报送系统。强化军地应急联动机制,优化对接渠道和方式,进一步提高军地协同联动水平。加强自然灾害监测和预警协作,建立应急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培训交流和联合演练,提升区域突发事件整体应对能力。

(二)夯实应急管理法治基础

1.健全监管执法体系根据国家、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将法律法规赋予县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防震减灾、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权进行整合,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负责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形成监管合力,确保顺利实现中央强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改革目标。统筹将消防监管执法职能,切实加强乡镇一级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在现有机构编制规模内,整合优化职能和编制配备,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充实加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力量,并将人员编制向执法岗位倾斜、将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防止只加职能、不人员甚至原有安全生产执法力量被挪用摊薄。健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化行政处罚裁量等级。严格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

2.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执法方式。综合运用科技执法、联动执法、依法处罚、行刑衔接、失信惩戒、公开曝光等有效手段,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强化执法装备配置,加强执法技术支撑,提升监管执法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全过程动态管理制度,明确执法检查、能力提升、考核培训、轮岗交流、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加大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持续推进“互联网+执法”。综合运用“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大重点抽查、突击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报告制度,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3.推动依法行政决策。将应急管理行政决策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对一般和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分类管理。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和配套制度,健全并实施应急管理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定期制定和更新决策事项目录和标准,依法向社会公布。建立依法应急决策制度,规范启动条件、实施方式、尽职免予问责等内容。深化应急管理“放管服”改革,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和地方承接能力建设,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强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

1.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将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充分考虑安全因素,推动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城市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强化与市政设施配套的安全设施建设,推动将城镇空间布局、公共安全设施、安全科普教育基地等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严格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选址及产业链选择,落实区域安全规划和风险评估安全要求,有效降低安全风险负荷。制定重大政策、实施重大工程、举办重大活动时,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推动重点地区制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矿山等“禁限控”目录。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对建设单位安全设施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严格执行强制性工艺技术装备材料安全标准,加快淘汰退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企业落后产能。提高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条件,明确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求,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人员职业和行业禁入制度。

2.加强重点领域公共安全监管。加强公共领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持续开展“三合一”“多合一”火灾隐患、危房、危桥、户外广告、消防通道、供电线路等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零报告”制度。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加强路面执法力量,继续加强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危桥险段、车流人流密集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的安全整治。开展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和大型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推动火灾高危单位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推行“户籍化”管理,深化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健全消防安全监管机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或拒绝整改的场所依法停止经营或使用。全面落实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充电站点和公共娱乐场所以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增强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建设。全面组织开展地下管线普查,规范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健全地下管线保护范围内动土施工作业审批制度,加强管线巡查和动土施工作业现场监管,落实管线产权单位的日常监护责任。旅游企业方面,建立旅游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全面落实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逐级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组(接)团、谁负责”原则,确保游艇、车辆、游乐设施等重要部位安全运行,保证特种设备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杜绝违章操作。

3.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实行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加强新兴产业安全风险管控,加快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构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督促企业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开展动态评估,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健全城市建设与运行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体系和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加快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推动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网格化技术与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深度融合。建立健全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评价制度,定期分析、评估隐患治理效果,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实现隐患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将辨识出的较大危险因素及其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方法纳入岗位操作规程,做到“一岗位一清单”,使员工熟练掌握。强化落实企业安全投入责任,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经费提取、使用的检查,对因投入不到位,致使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或引起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尤其是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不能提供资金保证的,实施停产整顿。完善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督促企业严守承诺、依法运营。

4.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健全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地震、地质、气象、水旱、农业等防灾减灾救灾的技术支撑体系,提升各灾种监测预警能力整合各部门资源,统筹建设全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的感知网络,搭建自然灾害全要素汇聚平台,实现重大自然灾害早期预警、风险评估、分析预判、信息共享、灾害预警、指挥调度一体化能力建设,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定向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建成覆盖全县城乡的应急广播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村灾害宣传、预警信息的公众覆盖率。

5.持续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高标准组织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推动形成常态化工作,全面获取全县森林草原火灾、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等主要灾害致灾信息,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与环境等重要承灾体信息,历史灾害信息,掌握重点隐患情况,查明我抗灾能力和减灾能力。全面把握当前全县致灾风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综合风险水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区域多灾并发群发、灾害链特征,科学分析预判今后一段时间灾害风险变化趋势和特点,形成全自然灾害防治区划和防治建议。建立健全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完善多角度隐患识别、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制图、风险区划、灾害防治区划的技术方法,形成一整套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与常态业务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制度。

6.提升灾害工程防御能力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恢复森林、河湖、水库、湿地、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加强林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以工程阻隔带、生物阻隔带为主的林火阻隔系统。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发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在抗旱防雹、生态保护和修复中的积极作用。系统推进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城市重点易涝点基本消除,加强城市河湖系统治理,筑牢防洪安全屏障,打造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提升内涝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推进抗震设防城乡一体化管理,提升城乡抗震设防能力。科学规划、建设、管理各级各类应急避难场所,明确规划受灾转移安置区域,明确救援通道数量、位置等关数据,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相应指示标识设置,并储备饮用水、食物等基本生活物资,逐步提升防灾避灾能力。

(四)建强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

1.建强应急救援主力军。坚持党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绝对领导,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重要训词精神,对标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定位,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全面提升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积极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救援需要,优化力量布局和队伍编成,填补救援力量空白,加快补齐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能力建设短板。加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化工企业火灾扑救和地震、水域、山岳、道路交通(隧道)等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建设一批机动和拳头力量。加大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力度,强化多灾种专业化训练,提高队伍极端条件下综合救援能力,增强防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中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员和志愿消防员,加强城市消防站和乡镇消防队建设。

2.提升行业救援力量专业水平。强化各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力量建设,组建一定规模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健全指挥管理、战备训练、遂行任务等制度,加强指挥人员、技术人员、救援人员实操实训,提高队伍正规化管理和技战术水平。加强各类救援力量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共训共练。健全政府购买应急服务机制,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快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多渠道保障模式。

3.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发展。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应急理论和救援技能培训,加强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联合演练,定期举办社会应急力量技能培训。鼓励社会应急力量深入基层社区排查风险隐患、普及应急知识、就近就便参与应急处置等。推动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处置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和保险范围,在道路通行、后勤保障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持。

4.加强人才力量汇集。将应急管理纳入各类职业培训内容,强化现场实操实训。加强综合型、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应急管理人才培养。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严格执行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培养企业安全生产复合型人才和岗位能手。将应急管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必修内容,完善应急管理干部素质培养体系,提升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五)强化灾害应对准备

1.强化应急预案准备。强化预案的刚性约束,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和级别明确各方职责任务,强化上下级、同级别、军队与地方、政府与化工园区、各类企业、相邻地区等关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加强预案修订过程中的风险评估、情景构建和应急资源调查,做好重要目标、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开展应急能力评估。加强预案演练评估,对照预案加强队伍力量、装备物资、保障措施等检查评估,确保应急响应启动后预案规定任务措施能够迅速执行到位。加强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制定落实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实战化的应急演练,鼓励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常态化应急演练,重点加强针对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演练,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2.强化应急物资准备。健全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资产管理,优化应急物资管理。依法完善应急处置期间政府紧急采购制度,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加强物资实物储备,完善物资储备布局。丰富储备物资品种、完善储备仓库布局,重点满足森林草原火灾、高等级地震以及特别重大山洪灾害应急的物资需要。加强对重大灾害事故物资需求的预判研判,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和集中生产调度机制。

3.强化紧急运输准备。加强区域统筹调配,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多方式协同、多主体参与的综合交通应急运输管理协调机制。深化应急交通联动机制,落实铁路、公路、航空应急交通保障措施。加快建立储备充足、反应迅速、抗冲击能力强的应急物流体系。优化紧急运输设施空间布局,发挥不同运输方式规模、速度、覆盖优势,构建快速通达、衔接有力、功能适配、安全可靠的综合交通应急运输网络。加强交通应急抢通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紧急运输能力。加强紧急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优先通行机制。建设政企联通的紧急运输调度指挥平台,提高供需匹配效率,减少物资转运环节,提高救灾物资运输、配送、分发和使用的调度管控水平。

4.强化救助恢复准备。健全灾害救助机制,加强灾后救助与其他专项救助相衔接,完善救灾资源动员机制,推广政府与社会组织、企业合作模式,支持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等依法参与灾害救援救助工作。健全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和救助机制,加强临时住所、水、电、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针对儿童特点采取优先救助和康复措施,加强对孕产妇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关爱保护。对受灾害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实施救助保护。引导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参与灾害应对处置和善后工作,对受灾群众予以心理援助。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完善评估标准和评估流程,科学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优先重建供电、通信、给排水、道路、桥梁、水库等基础设施,以及学校、医院、广播电视等公益性服务设施。

(六)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1.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以网格化管理为切入点,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厘清基层应急管理权责事项,落实基层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加强和规范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微型消防站建设,推动设立社区、村应急服务站,培养发展基层应急管理信息员和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建立完善“第一响应人”制度。指导基层组织和单位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引导乡镇、村(社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发展,增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应急功能。统筹防灾减灾救灾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因灾致贫返贫。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建设,推动监管和服务向小微企业延伸。

2.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推动建立公众安全科普宣教媒体绿色通道,加强基于互联网的科普宣教培训,增强科普宣教的知识性、趣味性、交互性。推动防灾减灾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推进消防救援站向社会公众开放,结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教活动。建设面向公众的应急救护培训体系,推动建立完善村(社区)、居民家庭自救互救和邻里相助机制。做好应急状态下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3.强化信息支撑保障。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数字技术在灾害事故应对中的运用,全面提升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空、天、地一体化应急通信网络建设,提高极端条件下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完善多数据中心统一调度和重要业务应急保障功能。系统推进“智慧应急”建设,完善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灾情管理、统计分析、信息发布、灾后评估和社会动员等功能。

四、重点工程

(一)安全生产方面

1.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程。依托省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推进系统在县使用,所有具备接入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重大危险源视频监控图像和监控数据接入工作,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一张图”平台整合、融合,逐步建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逐步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在线巡查、监管执法、统一指挥、应急处置等功能。

2.非煤矿山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程。通过互联网等手段采集地下生产矿山、边坡超200米的露天矿山、堆置高度超200米的排土场监测数据(地下矿山安全避险系统等实时数据、露天矿山在线监测系统实时数据、堆置高度200米以上的排土场在线监测系统实时数据及关视频信息),实现非煤矿山事故隐患实时监测提醒和动态风险预警,达到风险分级管控目的。

3.尾矿库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程。通过互联网等手段采集尾矿库监测数据(库水位、降雨量、干滩长度、浸润线埋深、坝体位移、滩顶高程、安全超高等实时数据,排洪设施进出口流量等视频信息)同时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将数据分别上传至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实现尾矿库事故隐患实时监测提醒和尾矿库动态风险预警,达到风险分级管控目的。

4.非煤矿山“电子封条”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工程。在长期停产、停建和正在实施关闭的非煤地下矿山安装“电子封条”,通过安装摄像机、图像分析终端、电子锁等设备,实现对关键地点、关键设备的远程监控。开发通用的矿山“电子封条”智能监管平台,联网接入矿端设备,远程监控矿井出入井人员和相关设备开停状态,智能分析异常情况和报警提示,实现自动报警和信息推送,便于各级监管部门及时发现和掌握企业生产状况。

5.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和危桥改造治理工程。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对存在事故隐患的路段开展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对高风险路段、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治理。继续实施危桥改造治理,提升路网管理领域安全保障能力。深化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推进支路进主路平交路口的“坡改平”工程,强化穿村过镇等高风险路段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加快推进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升级,在普通国省道全面开展文明示范路创建工程。

6.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企业数量、安全形势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执法力量配备机制。开展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补充更新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基本装备、取证装备和快检装备,重点配备智能化专业装备,充实执法执勤车辆,建设安全生产“互联网+执法”平台,推进手持执法终端应用。

7.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根据全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形势和应急任务需要,规范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成、办公用房、训练演练场地设施设备、应急车辆及装备设备、器材物资等配置标准,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高速公路)、建筑施工、油气管道等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化、质量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及水电硅等绿色能源产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二)防灾减灾救灾方面

1.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程。推动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运用转化,搭建全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构建集态势感知、风险评估、分析预判、灾害预警、指挥调度等功能为一体的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支撑体系,强化自然灾害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实现各级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与应急指挥平台数据对接,推动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快速、精准、有效发布,为政府决策部署、部门应急联动、群众防灾避险提供重要支撑。

2.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程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体系。全面提升防汛抗旱的指挥决策能力、抢险救援能力、科技支撑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结合全洪涝灾害特点,远近结合、综合施策,以江河防洪能力提升、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预防和超标准洪水防御为重点,加快补齐防洪薄弱环节短板,完善“蓄泄兼施、以泄为主”的防洪工程体系布局。统筹推进地下管网等重要生命线安全系统建设,强化极端自然灾害情况下核心区域、重要用户的应急保障能力,提高学校、医院等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灾害设防水平。实施局部电网建设增强工程,提升改造重点防洪城市排水、应急抢险设施,建成排水防涝体系。探索建立政府推动与市场化相结合、政策引导与自主自愿相结合的抗震加固制度明确抗震鉴定和加固改造工作责任主体,完善抗震鉴定和加固技术标准,统筹推进加固改造工作。把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美丽中国与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土地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工程治理与避险移民搬迁工作。科学规划建设城乡应急避难场所,提高应急避难场所覆盖率,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加强防火阻隔带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提升全森林草原防火能力。提升以传输效率和算力为核心的气象信息化支撑能力,持续推进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

3.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着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和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立足情特点和灾害多发情况,按照“全灾种、大应急”要求,整合安全生产、林草、水务、抗震、地质灾害等救援队伍,组建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军事化,集中食宿、全年待命的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关行业管理部门、企业、社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提升辅助救援能力。组建乡镇应急救援队伍,确保第一时间处置小型灾害事故。优化消防救援站点布局,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和“合理分布、多点辐射、规模适度”原则,综合城市建成区扩张、人口密度区域性变化、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评估、重点产业搬迁转移、重要交通枢纽新建等因素,采取消防站建设“1+N”模式(中心站+卫星站),因地制宜建成以特勤消防救援站或普通消防救援站为中心、普通消防救援站或小型消防救援站为辐射的覆盖网络。按照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因地制宜完善、补齐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所有行政村全部建成微型消防站。

4.应对巨灾风险能力提升工程通过联合演练,检验和完善信息畅通、协调有力、联动联防、运转高效的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体制机制。演练突出区域联动、军地协同、空地配合,跨部门、多灾种、多种力量参与救援的特点。借鉴其他区、市)巨灾保险试点经验,建立健全“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补偿”巨灾保险模式,提升社会分散和化解巨灾风险的能力,提高自然灾害的基层治理能力。

5.防灾减灾救灾数字赋能工程按照辅助决策智能化、指挥调度可视化、应急管理动态化要求,建成纵向覆盖乡,横向连接有关单位,前端到突发事件救援现场,融合应急值守、监测预警、指挥调度、视频会商、实时监控、物资保障、灾情发布、舆情监控、统计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实现自然灾害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快速处置、精准监管,全面支撑具有系统化、扁平化、立体化、智能化、人性化的现代应急感知网络体系。把指挥平台深度嵌入城市大脑建设工程,充分整合数据资源进行灾害风险智能分析研判、科学应急处置、预警全域发布,推动城市灾害治理数字化,提升城市抵御灾害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6.全民防灾减灾素质提升工程实施防灾减灾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程。把防灾减灾知识普及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安全教育体系。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示范县创建工作在灾害高风险地区开展家庭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示范推广。按照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群防群治、共建共享原则,推进基层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治理机制,构建起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具备在线学习、业务交流、经验分享与专家技术咨询功能的基层应急治理平台,提升基层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预警信息传递、紧急转移避险、先期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应急广播在突发事件中的预警作用,建设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反应迅速,覆盖全部村(社区)的应急广播体系。

7.救灾物资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健全以省级储备库为中心,市级储备库为基础,县储备库为支撑,乡镇储备点为补充的,纵向衔接、横向支撑、规模合理的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县、乡物资储备库(点),提升综合应急保障能力,力争建设1个县级物资储备库,1个乡镇区域物资储备点,辐射周边乡镇救灾需求。强化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与应急物流体系的协调衔接,快速高效调配救灾物资2025县政府储备分别能够保障2万、0.5万紧急集中转移安置人员的救灾物资。构建全统一的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平台,将分散在各部门的重要物资储备、轮换及调用信息整合到统一的数字平台,形成应急救灾物资管理“一张图”。建立重特大灾害应急响应现场指挥部后勤保障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后10小时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

8.装备技术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加快补齐救援队伍在应急指挥通信、特种交通、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防汛救灾等先进适用装备的短板强化灾害防治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加快提升应急救援队伍技术装备水平,提高极端情况下抢险救援能力。

(三)应急能力建设方面

1.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建设绿色节能型的应急指挥场所,满足日常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满足多灾情并发、多场景应用、多参与主体的业务特点,聚焦前沿信息化技术,以实战应用为出发点,优化技术支撑与能力保障,强化整体协同作战目标,实现对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快速响应、全方位监测监控和高效处置,为各级应急处置和综合保障提供有力支撑。重点建设应急指挥大厅、会商室、值班室、运行保障室、新闻发布厅、融合通信系统、应急指挥视频会商系统和网络机房等。

2.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营房建设工程。立足施甸县情特点和灾害多发情况,按照“全灾种、大应急”要求,整合安全生产、林草、水务、抗震、地质灾害等救援队伍,组建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军事化,集中食宿、全年待命的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将县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场所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营房合并建设,从根本上提升基层应急救援和应急管理基础能力。重点建设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营房和综合应急指挥中心业务用房2400平方米

3.应急物资保障建设工程。根据《云南省“十四五”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规划》,结合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结果,按照规模适度、布局合理、保障有力、合理利用原则,建立健全多种层次、多种形式、多种力量、适应灾情特点的应急救灾物资调运配送体系,统一调配应急救灾物资,提高应急物流快速反应能力。完善县—乡镇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县级不低于0.5万人的救灾物资需求探索运用“政府为主、社会为辅”的方式,动态储备各类救灾物资。

4.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科学规划、建设、管理各级各类应急避难场所,明确规划受灾转移安置区域明确救援通道数量、位置等相关数据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相应指示标识设置,并储备饮用水、食物等基本生活物资,逐步提升防灾避灾能力。实现5分钟应急避难场所全覆盖,至少建成1Ⅰ类应急避难场所、2Ⅱ类应急避难场所;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Ⅱ类应急避难场所,新建或改扩139个村(社区)应急避难场所,村级不少于500平方米空地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并储备必要的设备和物资。

5.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整合应急广播信息资源,包括:应急管理部门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和应急避险宣传,自然资源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水部门水旱灾害预警发布及宣传,地震部门地震预警发布及宣传,气象部门气象预报预警及宣传,林草部门森林草原防火、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宣传,公安部门公共安全宣传,消防部门火灾预警和消防安全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公共卫生安全宣传、健康教育和防病治病知识普及宣传,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宣传等。规范信息资源采集、制作、发布、共享流程,建立健全应急信息播发工作机制,深化拓展应急广播宣传服务功能,实现应急广播体系综合利用。2023年完成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出任务;到2025年底前,县应急广播平台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实现全20户以上自然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全覆盖。

(四)信息化建设方面

1.智慧应急综合平台建设工程。一是推进“智慧应急”综合平台建设。基于开放的数据架构,整合、共享和利用各类城市信息资源,建设融合、开放、安全的“智慧应急”云数智中枢。统一汇聚县、乡等多级结构化、非结构化数据,融合其他县直及驻保有关单位、社会单位、互联网数据资源,打造具有多样化数据存储、处理、分析能力的应急大数据中心,提升应急管理与分析决策水平。对大数据能力平台进行统一管控,包括数据标准管理、元数据管理、数据资产管理、数据质量管理等,为数据的真实、有效、高速应用提供保障。二是推进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实现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发布、应急要闻、实时预警提醒、乡村振兴、隐患风险、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公众留言、投诉建议等政务服务。依托市级建设的“我的”模块实现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和市级及县、乡、村级应急系统内部业务数据收集和汇总。

2.级信息化建设工程。按照应急管理部“四横四纵”总体架构,省应急厅“一支撑、两网络、四体系、两机制”总体规划,配合市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现代化,有效整合全分散的应急救灾资源和力量,建成全市“一个综合监管平台、四大目标体系、六大建设工程”为一体的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通过实施应急通信网络建设工程、应急感知网络建设、智慧应急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视频云建设、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安全保障智能运维建设六大应用系统工程。融合现有转隶单位有线通信、无线通信、卫星通信等网络,形成统一、科学、高效的指挥体系汇聚监测、预测、预警等感知信息,形成全面、立体、有效的防范体系。配合市整合原有业务系统和新建业务系统,形成共享、集成、智能的管理体系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市乡三级智慧应急指挥管理体系,进一步推动“大应急”向“云应急”转变,为应急管理融入“保山城市大脑”建设,全面加强全在应急管理方面的事前预警能力、事发应对能力、事中处置能力和事后管理能力,助推全应急管理工作跨越式发展。县建设地点位于县应急局内,乡级智慧应急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各乡镇人民政府内。

4.应急科普信息化工程。采取多媒体互动叠加图文、音视频等手段,建设防灾减灾网上教育馆和公共安全数字图书馆,提高公共安全知识教育服务质量搭建应急科普信息化系统,完善应急教育功能,优化运营管理模式,积极开展应急避险、逃生自救、居家安全、防震减灾、公共安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等在线科普教育,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5.高效智慧辅助决策信息化工程。在应急管理部统建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基础上,强化应急工作及值班值守统筹,提高协调力度加强城市运行、灾害风险等信息系统的接入和应用,完善应急值守系统,强化社会平台获取突发事件信息能力建立典型突发事件应对复盘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建立协同机制,强化联合分析研判完善通信调度、视频图像调取、升级应急视频会议系统,强化视频调度解像能力完善应急指挥辅助决策数据支撑,提升指挥调度综合服务保障能力,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应用示范,提高辅助决策支撑能力完善指挥中心运行管理强化指挥中心运行保障打造“体系健全、机制完善、技术先进、协同高效”的工作新局面。

6.智慧消防安全信息化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智慧森林消防系统有机融合AI、无线通信、传感器、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集群等技术及装备,通过空、天、地一体,历史、实时大数据有机融合后的主动决策和研判,自动发现有效应对森林防灭火带来的挑战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了”。通过有效集成物联感知、AI、无线通信、无人机等技术装备,通过空、天、地一体,历史、实时大数据有机融合后的主动决策和研判,有效应对森林城镇交界火、原始高山林火等日趋严峻的形势和任务,重点实现对善洲林场生态环境的防护。加强开展不同空间层次监测平台的技术应用,实现林火的精准定位和实时监测。充分发挥直升机、无人机等航空器机动能力强、运动速度快、活动范围大、受地形限制少等优势,“有人”“无人”结合,多机型、多层次集群联合灭火作战。

7.智慧基层应急动员信息化工程。建立县村一体管理的应急通体系,推广应用应急管理智慧终端,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及应急管理网格员应急管理业务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宣传“五进”工作计划,推进农村地区特别是多灾易灾地区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建设,强化“村村响”防灾减灾救灾实际应用,通过与广电部门、电信运营商合作等方式提高预警发布效率,解决好应急预警“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对全范围内应急志愿者队伍、应急管理社会组织的管理。针对应急志愿服务业务流程,支撑、乡镇对辖区的应急管理社会组织、应急志愿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挥调度,完善村(社区)、应急管理社会组织、应急志愿者队伍、第一响应人、应急志愿者报送和交互应急志愿服务工作信息,汇聚建设应急志愿服务数据资源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规划涉及本、本部门的主要目标任务实施方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强规划实施与年度计划的衔接,明确规划各项任务的推进计划、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规划实施协同配合机制,密切工作联系、强化统筹协调,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重大举措有效落地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加大政策支持充分发挥重点工程项目的引导带动作用,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加强资源统筹,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完善财政政策。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推动各类应急项目落地实施。县财政结合财政收支情况,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统筹资金使用,整合优化资源,形成政策合力。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多元化资金投入。

(三)严格考核评估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将应急体系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安全生产委员会、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和各灾种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调整,定期公布各级、各行业领域应急体系规划目标指标、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组织实施本规划考核评估,分别在2023年底、2025年底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