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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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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201525883XU/20230619-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专项规划 发布日期 2023-06-19
文号 浏览量 13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也是我县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我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对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施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施政发202129号)结合实际,编制《施甸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20212025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规划》是指导全市“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也是各乡)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施甸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全面落实、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研究制定了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施办字201996)、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施办发2018141)、施甸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强化基层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施安发20202)、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施办发20204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控制取得新成效。全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稳中有降,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80起,死亡72人,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其中:2016年发生32起、死亡212017年发生15起、死亡182018年发生14起、死亡122019年发生11起、死亡112020年发生8起、死亡8。全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3.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取得新成果。立足“强基础、查隐患、筑安全”,连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1+7”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十查十看”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治标治本工作,基本实现对37座非煤矿山、3座尾矿库,2户粉尘涉爆、金属冶炼、有限空间作业等正常生产经营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24户经营企业、1户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91户零售点等企业全覆盖监管;实现了危险参数全过程实时在线监控;完成了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仪表自动化改造,按计划完成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整治工作。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等高危行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稳步推进。

4.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能力迈上新台阶。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准军事化管理,用铁的纪律锤炼队伍,用过硬作风塑造队伍,严格制度标准,强化执行落实,树立起新时代应急管理队伍的崭新形象,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训词精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以“全灾种”“大应急”体系建设为目标,立足内,全力发挥统筹协调职能,积极整合各类救援力量,依托消防救援队和全县各行业、企业单位救援力量

5.应急部门组建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进展。20193施甸县应急管理局建以来,紧紧围绕“党建带队建、队建促工作”,坚持传承与发展并举、监管与服务并重、应急与改革并行,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新面貌、新姿态进入应急状态。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形势

1.存在的问题。一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仍处于安全生产爬坡过坎期,既有存量风险、又有增量风险,城市高风险和农村不设防的安全状况没有根本改变,重点行业领域的高风险特征没有根本改变,事故隐患大量存在的现状没有根本改变。特别是一些行业领域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尚未得到根本扭转一些地方安全监管力度不够,安全状况不稳定,事故时有反弹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措施不力,事故风险居高不下。企业“小、散、弱”状况还未根本改变,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传统高危行业领域事故隐患仍然突出,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不健全、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薄弱、安全培训不到位、设备老化陈旧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重点行业监管压力增大。轻工、化工、建材、建筑施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务工人员文化水平偏低、专业知识欠缺,自身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缺乏,成为当前事故多发群体。三是城市发展安全风险增加。随着城市要素聚集、业态多元,县域城市及集镇快速发展,城市综合体、高层建筑、城市燃气管道、地下管廊等建设加快,新业态落地,城市安全风险随之聚集增加。全“三合一、多合一”“九小”场所、城中村、棚户区、仓储市场等区域火灾隐患大量存在,公共消防设施欠账较多,特别是乡镇、村(社区)消防站建设严重滞后。四是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全应急车辆、装备保障水平不高13个乡镇,有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14人,大部分乡镇尚未设立独立的应急管理机构。按照应急管理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扩展工作职责、编列专门经费、给予适当工资补助要求,目前全所有村(社区)均未设置专职应急管理员。五是问题短板较多。责任落实仍有差距,少数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三个必须”不到位。“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属地为主”的工作机制不健全。信息化建设滞后,安全生产监管和灾害预警水平不高。预案管理滞后,多数预案急需修订完善。工作合力仍待加强,存在沟通不及时、协调不到位、信息不互通、责任分工落实有差距等问题。履行安委办职责不到位,牵头作用发挥不明显。

2.机遇与挑战。当前全省正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安全生产工作机遇与挑战交织。我县既要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又要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挑战,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一是国家、省、市、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理论、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提出更高要求,企业员工对改善作业环境和保障条件的期待更加强烈。为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加快推进平安施甸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领导、思想保障和政策支持。二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对增强乡镇应急管理能力提出了要求。加强乡镇属地责任和相应职权,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响应体系。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细化乡镇应急预案,做好风险研判、预警、应对等工作。建立统一指挥的应急管理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每年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县级政府要指导乡镇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强化应急状态下对乡镇“人、财、物支持”。三是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35号)及云南省应急厅等6部门《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应急202118号)为契机,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加快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监管执法体制。针对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低效检查和执法“宽松软”现象,下大力气解决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全面推行分级分类执法、强化专项执法、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力争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率100%,执法管理系统使用率100%,问题隐患整改率100%。对较大以上事故实行挂牌督办,全程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四是聚焦“基础兴安、防控稳安、依法治安、科技强安、智慧促安、文化育安”六个坚持,大力实施城市安全发展“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安全保障、应急救援、文化创建”六项行动。按照“市级统筹、县级创建、分步推进”原则,推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五是抢抓数字经济发展重大历史机遇,全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建设,推进能源、交通、物流、水利、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改造,提升安全生产风险感知评估、监测预警和响应处置能力。依托正在建设的保山“智慧应急”综合平台,逐步实现指挥调度可视化、监测预警智能化、为民服务定制化,建成大数据平台和视频云平台。不断接入非煤矿山、危化品企业、危爆单位、烟花爆竹、工贸企业视频数据,运用应急指挥一张图、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物资仓储平台等,丰富监测预警手段,为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数字化转型赋能。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落实责任为核心抓手,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科技创新为重要支撑,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着力化解存量风险、防范增量风险,着力解决重点行业领域瓶颈性、根源性、本质性安全问题,着力提高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监管执法、辅助指挥、应急救援实战、社会动员5种能力,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为推动施甸高质量发展,建设平安施甸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安全发展,标本兼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贯穿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安全格局,严格安全准入,从源头上消除影响和威胁安全发展的行为和方式。

2.综合防控,系统施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针对重大安全风险挑战,统筹运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监督问责、投入保障、诚信惩戒等手段,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系统推进安全风险隐患治理。

3.改革创新,强化法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加快形成系统完整、责权清晰、监管高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筑牢安全生产屏障。

4.恪尽职守,社会共治。盯紧党政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拧紧企业全员安全责任链条,构建更为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大力弘扬安全文化,积极引导各方参与,构建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三)规划目标

2025年,全县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建立,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保持下降态势。确保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2035年,基本建立与治理水平现代化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基本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有效运行,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能力明显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性好转,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安康幸福奠定稳固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专栏1  “十四五”安全生产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

(“十四五”平均数与“十三五”平均数相比)

1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15%

2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下降20%

3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33%

4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20%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细化党政领导责任。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同步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述职和“第一责任人”履职报告制度,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巡察内容。加大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力度,完善安全生产警示、督办、约谈等制度。强化督查检查和明察暗访,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2.全面明晰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县直及驻施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厘清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的职责边界,杜绝监管盲区,化解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等问题。进一步理顺农业农村、危险废物、油气输送管道、新型燃料、充电桩、电梯、餐饮场所、监管目录外部分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车辆经停、未纳入施工许可管理的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建立新业态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填补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空白。加强电梯日常运营管理,建立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确保全179部电梯安全运营。对模糊地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实际提出解决办法,对职责交叉、联系紧密的领域和环节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防止事前事中出现监管盲区、事后推责;严格落实事中监管事后追责,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敢于协调、敢于问责,对行业部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反映,共同推动问题解决。

3.全面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激发企业主体责任内生动力,既要严格管理又要优化服务,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影响企业安全生产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的形势下,创新工作方法,对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指导服务。推动企业建立完善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各岗位的责任事项、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可追溯。督促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要求配足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管理,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风险主动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足额提取和投入使用。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专项安全生产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培训和经常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岗位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教育培训等制度,大力推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4.严格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各人民政府要编制各)安全生产规划,将安全生产重要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纳入各)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统计指标体系,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企业在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时,要突出安全生产,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中。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综合指标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巡察工作制度,加强对下级党委和政府的安全生产巡察,并将巡察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考核、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强化各级安委会对各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完善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

(二)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1.整合执法职责,理顺执法职能。根据国家和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将法律法规赋予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权进行整合,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根据实际情况,在现有机构编制规模内,整合优化职能和编制配备,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充实加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力量,并将人员编制向执法岗位倾斜、将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防止只加职能、不增人员甚至原有安全生产执法力量被挪用摊薄。

2.组建执法队伍,明确执法职责。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负责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形成监管合力,确保顺利实现中央强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改革目标。

县级:施甸县应急管理局统一加挂施甸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实行局队合一。以县应急局名义统一执法。各)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完善执法流程,解决一线执法效率问题。具体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县(市、区)的执法职责,对省依法赋予乡镇的执法事项,依法委托乡镇执法,推进乡镇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站(所)一体化建设,并监督指导辖区内委托执法的乡镇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对辖区内乡镇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岗位培训。

功能区:按照属地原则,施甸县应积极配合隆阳区做好保山产业园区(包括长岭岗化工园区和5个“园中园”)的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并提供相应的人、财、物保障。

乡级:乡镇人民政府要明确应急管理机构和职责,配齐配强与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加强应急管理力量建设,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消除监管执法盲区漏洞。应急管理执法体制调整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3.提升队伍能力素质,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对县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的高素质执法队伍。加强与专业院校合作,按应急管理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规定和要求,制定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系统化应急管理执法教育培训,扩大在册执法人员中具有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及比例。突出执法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执法队伍岗位比武练兵,推动执法人员提高执法业务能力和水平。

4.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及时编制完成本级执法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常态化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中国(云南保山)信用监管平台、市场主体监管平台及政务媒体、服务窗口等途径向社会及时主动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推广使用智能移动执法系统,全面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可回溯管理。完善案卷评查制度,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持续提升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合理确定自由裁量幅度,减少自由裁量空间,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确保执法处罚合法、公平、公正、准确。

5.完善监管执法方式,实行分级分类监管。积极适应“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改进执法方式,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效能。科学统筹制定应急管理部门年度执法计划,对高风险重点企业实施“全覆盖”执法检查,对其他企业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实施分类分级执法,严格执行县的执法管辖权限、执法范围、执法重点和执法内容,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层层下放转移执法责任,弱化执法效果。实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检查工作模式,推动执法检查从粗放式、运动式向精准化、实效化转变。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强执法数据分析,做到精准检查、精准执法,提升应急管理执法效率效能。加强跨部门联合协同执法,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增强执法合力,提升执法效果。

(三)提升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1.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将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充分考虑安全因素,推动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城市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强化与市政设施配套的安全设施建设,推动将城镇空间布局、公共安全设施、安全科普教育基地等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严格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选址及产业链选择,落实区域安全规划和风险评估安全要求,有效降低安全风险负荷。制定重大政策、实施重大工程、举办重大活动时,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推动重点地区制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矿山等“禁限控”目录。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对建设单位安全设施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严格执行强制性工艺技术装备材料安全标准,加快淘汰退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企业落后产能。提高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条件,明确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求,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人员职业和行业禁入制度。

2.加强重点领域公共安全监管。加强公共领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持续开展“三合一”“多合一”火灾隐患、危房、危桥、户外广告、消防通道、供电线路等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零报告”制度。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加强路面执法力量,持续加强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危桥险段、车流人流密集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的安全整治。开展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和大型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推动火灾高危单位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推行“户籍化”管理,深化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健全消防安全监管机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或拒绝整改的场所依法停止经营或使用。全面落实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和公共娱乐场所以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增强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建设。全面组织开展地下管线普查,规范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健全地下管线保护范围内动土施工作业审批制度,加强管线巡查和动土施工作业现场监管,落实管线产权单位的日常监护责任。在旅游企业方面,建立旅游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全面落实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逐级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组(接)团,谁负责”原则,确保游艇、车辆、游乐设施等重要部位安全运行,保证特种设备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杜绝违章操作。

3.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实行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加强绿色硅等新兴产业安全风险管控,加快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构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督促企业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开展动态评估,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健全城市建设与运行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体系和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加快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推动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网格化技术与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深度融合。建立健全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评价制度,定期分析、评估隐患治理效果,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实现隐患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将辨识出的较大危险因素及其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方法纳入岗位操作规程,做到“一岗位一清单”,使员工熟练掌握。强化落实企业安全投入责任,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经费提取、使用的检查,对因投入不到位,致使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或引起安全生产事故的加大处罚力度,尤其是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不能提供资金保证的,实施停产整顿。完善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督促企业严守承诺、依法运营。

(四)增强安全风险防范能力(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1.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专项。严格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加强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从安全设施设计到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稳步推进非煤矿山信息化建设,在用和停用尾矿库建成在线监测系统。整顿关闭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和已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不再进行排尾作业、停产超过3年的尾矿库。全面清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的非煤矿山。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延续和新设标准条件,实行非煤矿山和尾矿库总量控制,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严格控制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严禁新建“头顶”、总坝高超过200米的尾矿库。严格限制选矿企业数量,严查选矿企业加工非法开采矿石行为。到2025年,非煤矿山总量控制在37座以内,尾矿库总量控制1座;规范地质勘探作业,严厉查处“以采代探、违反设计勘探、非法挂靠、倒卖探矿权”等行为;重点防范透水、中毒窒息、冒顶片帮、采空区塌陷、跑车坠罐和露天矿山边坡等事故。加大尾矿库专项治理力度,到2025废弃尾矿库全部完成闭库工程,所有尾矿库全部安装在线安全监测系统,严防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严防垮坝溃坝事故。

2.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评价和安全规划布局,实施化工企业进园区政策,推动现有化工企业集聚化发展,所有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必须在专门区域内建设,实现化工园区区域性安全评价制度。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用云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联通。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严格执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以及《云南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管理规定》。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扎实做好使用环节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展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整顿,重点突出制药、涂料、自来水和污水处理等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及医院、学校、检测检验等企事业单位和污水处理企业。重点加大危险工艺改造升级力度,强制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规范设置企业平面布局,推动技术创新。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强化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工艺、危险化学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严格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对全燃气管道等易燃易爆设施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全面推行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强化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管道风险管控。持续推进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和管道环焊缝缺陷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快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统。

3.消防安全专项。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持续深化城中村出租屋消防专项整治,改善城中村出租屋消防条件。全面补齐农村消防工作短板,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平安社区”创建,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推进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加强对工业园区、特色小镇、小微企业、传统村落、大型村寨等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以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单位为重点,分类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并实行标准化管理。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措施。2022年底前所有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全部达到“一项一策”消防安全整治标准。2025年底前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个人防护设备、特种防护装备、抢险救援装备、灭火器材更新、配备率达100%

4.道路运输安全专项。全面落实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十四五”规划,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平安畅通”活动,强化道路交通动态管控。严格客运线路安全审批和监管,完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和管理制度。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组织开展隐患车辆专项整治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强化市场准入管理落实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加大大中型客货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力度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关键零部件质量抽查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加大宣传曝光力度,不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加大运输企业事故隐患排查力度推动企业规范经营健全事故隐患治理机制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净化道路运输秩序,严查交通违法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开展公路危桥改造强化道路应急保障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两客一危”和重载货车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安装。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

5.交通运输安全专项(除道路交通运输外)。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开展邮政寄递运输安全治理开展渔业生产专项治理。强化可控危险品运输等重点风险防范程序和管控措施。加强燃放烟花礼炮、焚烧秸秆垃圾、无人机黑飞、放飞孔明灯和气球、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建筑及施工机械超高和鸟害防治等治理工作。深化铁路沿线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开展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危险货物储存场所专项整治,完善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加强收寄验视标识、安全检查标识规范管理。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开展邮政涉恐涉爆专项治理依法登记发证渔船脱检专项整治渔业无线电管理专项治理渔业船员专项治理推进实施渔港“港长制”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整治强化砂石运输行为治理。健全渔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铁路相关事项安全监管,联合有关部门实施铁路沿线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铁路施工安全监管,加强铁路道口安全管理。

6.烟花爆竹安全专项。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超量存放、存放过期产品、流向系统使用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科学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实行总量控制,推进烟花爆竹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强化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加强烟花爆竹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强化流通过程监督管控。

7.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深入推进工贸行业三级巡查四级预警工作,强化工贸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持续开展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巡查,进一步强化涉高温熔体、煤(燃)气、检维修、有限空间、金属爆破等危险作业和关键环节的安全条件确认。持续开展严格利用安全生产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坚决淘汰水泥、烧结砖瓦、机械等行业企业中不符合产业政策及安全生产强制标准要求的企业、产能及工艺装备。

8.粉尘涉爆行业安全专项。开展粉尘涉爆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刻汲取近年来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加强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指导各乡对轻工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摸清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安全现状重点排查整治污水罐等环保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规范污水处理设施的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做好风险识别和有限空间的分级管控。

9.建筑施工行业安全专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等节点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打击违法行为,及时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重点强化建筑施工、路桥施工和其他施工作业的现场安全管控,加强在建项目施工作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格实施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制度。依法查处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行为和施工企业违法转包分包、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对基坑、高模、脚手架和建筑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开展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等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房屋工程建筑、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建筑安装、建筑装饰等领域。

10.农林牧渔业安全专项。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完善农机注册登记和农机安全检验制度,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脱检、拼装、改装和变型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规范沼气设施全周期管理,严格落实农村沼气设施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大型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和中小型养殖场拆除、扩建施工过程风险防控。加强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安全风险防控。加强林区防火设施设备建设,加大重点部位巡查,强化重点人群管护,严格落实禁火令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强卫星、航空、监控、瞭望、巡护五位一体监测,强化火险形势分析会商。加强林区林场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提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能力。

11.危险废物安全专项。建立形成覆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规划布局规范合理偷存偷排偷放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率100%,实现危险废物等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加强危险废物监管执法,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建立多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强化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12.城市建设与运行安全专项。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加强对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通过开展城市体检工作,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公共设施事故隐患和突出短板。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农贸市场、医院、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事故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开展城市地下空间和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推动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推进道路桥梁、排水、燃气、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终端感知建设,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强化城镇燃气安全营运监管,严厉打击储存、充装、经营等环节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步行道、自行车道和行人过街安全设施和城市公共汽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设置。加强电力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用电管理,电力企业配合推进老化损坏电线更换,开展电线乱拉乱接整治,杜绝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等情况。加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管,严格治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对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较高的大型群众性集聚地点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

(五)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置体系

1.落实应急响应机制。整合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及消防、特种设备等专业信息系统和通信基础设施等资源,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形成覆盖全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体系。修订完善县人民政府综合应急预案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现政府综合预案与部门预案、企业预案及乡镇社区预案有效衔接。加强政企联合、社企联动、多部门协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完善应急指挥协调、事故通报、力量协同、资源保障等应急联动机制。健全军地协调联动、区域应急合作、交通保障等应急联动和军地应急训练条件开放共享、应急信息互通工作机制。推动规模以上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建立内部监测预警、态势研判及与周边单位的信息通报、资源互助机制。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完善信息接处、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2.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细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救援能力建设应急指挥协调工作职责。推动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增强救援队伍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全灾种、跨地区协同抢险救援能力。协调组织综合消防、驻地军队、预备役部队及民兵应急分队和社会救援力量,开展应对事故灾难的应急专业培训演练,增强配合协同抢险救援的能力。完善应急救援专家库,健全专家会商、分析研判、指导救援工作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密切配合的应急救援合力。健全信息报告、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

3.强化应急保障能力。以应急综合业务平台为依托,构建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一张图、一张表、一张网”,建成跨部门、跨层级、跨网络,集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应用平台,实现应急调度、预警分析、卫星遥感、作战指挥、预案管理互联互通。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善政府储备,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储备,鼓励企业商业储备,加强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储备。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规范地方骨干、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装备配备,加强配套管理与维护保养。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实训演练,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专业人员素养。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与调运制度,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实物储备、市场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根据城市人口分布和规模,加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应急物资装备补偿、应急救援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伤亡抚恤褒奖等政策。

(六)强化科技信息和宣传教育建设

1.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紧密结合“新基建”“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等建设,增强安全生产的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推进省、市、县三级“互联网+应急监管”能力建设,加快监管数据共享融合,逐步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和监管过程全记录,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依托保山“智慧应急综合平台”,进努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不断接入企业视频监控资源,提升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信息技术,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标准规范,打破信息孤岛,实现安全监管各类信息平台无缝对接,数据互联互通,推动执法终端、智能感知、模式识别、智能分析、智能控制等智能技术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的深度应用。建立“线上监督管理”与“线下现场执法”协同机制,构建企业安全生产全方位、立体化监管格局,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实现对高危行业领域立体化、无盲区动态监测。健全城市安全感知网络,构建城市安全重点行业领域监测预警体系,开展风险隐患全方位物联网监测、数据汇聚与智能分析,实现风险精细化管控和城市精细化治理。加强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监管执法、应急救援、企业基础信息等综合分析研判,充分挖掘数据价值,为风险防范、预警预报、指挥调度、应急处置等提供智能化、专业化、精细化手段。整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城市生命线、特种设备、“雪亮工程”等监测监控信息,建立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城市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2.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实施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鼓励中小学开办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课堂将安全教育纳入公民法治和科学常识普及、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中。在报刊、电视、广播、杂志、政府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开设安全生产专栏和专题节目,引导全民关注安全发展。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全面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民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完善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库,建立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查询、解读、互动的交流信息平台。将安全文化元素充分融入社区公园、广场等,打造各具特色、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阵地,形成“一处一景”“一场一亮点”。推动各各行业建设一批事故灾害科普宣教和安全体验基地,加大各类科技馆、展览馆、体验馆等公益开放力度,丰富应急避难场所内容和设施功能。

四、重点工程

(一)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程。依托省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推进系统在市、县级使用,所有具备接入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重大危险源视频监控图像和监控数据接入工作,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一张图”平台整合、融合,逐步建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逐步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在线巡查、监管执法、统一指挥、应急处置等功能。

(二)矿山安全基础能力夯实工程

1.非煤矿山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程。通过互联网等手段采集地下生产矿山、边坡超200米的露天矿山、堆置高度超200米的排土场监测数据(露天矿山在线监测系统实时数据、堆置高度200米以上的排土场在线监测系统实时数据及相关视频信息),实现非煤矿山事故隐患实时监测提醒和动态风险预警,达到风险分级管控目的。

2.尾矿库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程。通过互联网等手段采集尾矿库监测数据(库水位、降雨量、干滩长度、浸润线埋深、坝体位移、滩顶高程、安全超高等实时数据,排洪设施进出口流量等视频信息)同时按照国家和市要求将数据分别上传至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实现尾矿库事故隐患实时监测提醒和尾矿库动态风险预警,达到风险分级管控目的。

3.非煤矿山“电子封条”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工程。在长期停产、停建和正在实施关闭的非煤地下矿山安装“电子封条”,通过安装摄像机、图像分析终端、电子锁等设备,实现对关键地点、关键设备的远程监控。利用矿山“电子封条”智能监管平台,联网接入矿端设备,远程监控矿井出入井人员和相关设备开停状态,智能分析异常情况和报警提示,实现自动报警和信息推送,便于各级监管部门及时发现掌握企业生产状况。

(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和危桥改造治理工程

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对存在事故隐患的路段开展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对高风险路段、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治理。继续实施危桥改造治理,提升路网管理领域安全保障能力。深化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推进支路进主路平交路口的“坡改平”工程,强化穿村过镇等高风险路段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加快推进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升级,在普通国省道全面开展文明示范路创建工程。

(四)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企业数量、安全形势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执法力量配备机制。开展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补充更新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基本装备、取证装备和快检装备,重点配备智能化专业装备,充实执法执勤车辆,建设安全生产“互联网+执法”平台,推进手持执法终端应用。

(五)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根据全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形势和应急任务需要,规范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成、办公用房、训练演练场地及设施设备、应急车辆及装备设备、器材物资等配置标准,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高速公路)、建筑施工、油气管道等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化、质量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要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把安全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安排县直及驻施有关单位要做好区域规划、部门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目标一致、任务统一、工程同步、政策配套。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促进部门间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政策支持

落实并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加大各级政府财力统筹力度,建立与安全监管工作相适应的投入保障制度,抓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着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等方面的投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政策,发挥保险机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三)强化示范引领

积极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广泛开展安全社区、平安校园、文明家庭等安全工程创建活动,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全安全发展各项工作,为保山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四)严格考核评估

县人民政府和县直及驻施有关单位要将安全生产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调整,定期公布县级、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组织实施规划考核评估,分别2023年底2025年底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