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11-1/20260921-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发布日期 | 2026-09-21 |
| 文号 | 浏览量 | 1 |
由旺镇老象山森林防火应急通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变更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施甸县由旺镇人民政府。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由旺镇老象山森林防火应急通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变更。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新建森林防火应急通道。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由旺镇老象山。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面积及权属:该项目变更后减少已批未使用集体林地0.2113公顷,已批继续使用集体林地2.2018公顷、新增使用集体林地0.4741公顷,线路变更后实际占用集体林地2.6759公顷。该项目变更后实际占用的集体林地2.6759公顷中,包括本次新增加占用由旺镇中村中村一组集体林地0.1018公顷,华兴村赵家村一组集体林地0.3723公顷;以及《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由旺镇老象山森林防火应急通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 施林草许准〔2025〕52号)》已批不再使用集体林地0.2113公顷,已批继续使用由旺镇大庄村集体林地0.3906公顷、华兴村集体林地0.6726公顷、王家村集体林地0.7874公顷、中村集体林地0.3512公顷。变更后新增加林地、已批不再使用林地和已批继续使用林地的用地具体位置以所附项目位置图为准。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变更后需采伐林木123.9立方米,起源为人工,优势树种为云南松、车桑子,龄组为中龄林(其中:已批未采伐不再使用3.3立方米、已批继续使用118.4立方米,新增采伐林木5.5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拟占用林地不涉及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9月21日至2025年9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
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