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11-1/20260907-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发布日期 | 2026-09-07 |
| 文号 | 浏览量 | 1 |
施甸县2026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县2026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施甸县酒房乡酒房村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面积及权属:施甸县2026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拟永久使用施甸县境内集体林地0.1249公顷,按权属分:保山市酒房乡酒房村集体林地面积0.1249公顷。范围详见《施甸县2026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建设需采伐林木蓄积6.6立方米,起源为天然、人工,优势树种为云南松,龄组为近熟林。
七、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业主单位承诺待使用林地审批后,项目开工前按《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云自然资(2023)169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保山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保政办发(2020)50号)文件及时足额兑付相关补偿费。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
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