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50117-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发布日期 | 2025-01-17 |
文号 | 浏览量 | 1 |
万兴乡自然灾害毁坏道路修复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施甸县万兴乡人民政府。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万兴乡自然灾害毁坏道路修复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乡村道路。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万兴乡万兴村委会坝头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面积及权属:万兴乡自然灾害毁坏道路修复项目拟使用施甸县境内集体林地0.5592公顷,按林地类型分:用材林林地0.3132公顷、经济林林地0.0250公顷、能源林林地0.1100公顷、其他林地0.1110公顷;按地类分:乔木林地0.2958 公顷、竹林地0.0424公顷、一般灌木林地0.1100公顷、其他林地(无立木)0.1100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Ⅲ级保护林地0.3647 公顷、Ⅳ级保护林地0.1945公顷;按权属分:施甸县万兴乡万兴村委会坝头组集体林地0.5592公顷。范围详见《万兴乡自然灾害毁坏道路修复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25.6立方米,起源为人工和天然,优势树种为云南松、竹子、桉树、杂灌,龄组为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拟占用林地涉及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施甸县万兴乡人民政府承诺待项目批准后及时足额兑付给林权权利人相关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
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