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41218-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发布日期 | 2024-12-18 |
文号 | 浏览量 | 4 |
云南省保山市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甸县段)二次变更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云南省保山市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甸县段)二次变更。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建设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
四、项目建设地点:酒房乡,旧城乡,老麦乡,水长乡,善洲林场,万兴乡,姚关镇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面积及权属:该项目设计二次变更后实际占用的114.4225公顷林地中,包括本次新增加占用施甸县集体林地14.0136公顷,其中:善洲林场集体林地9.7545公顷;酒房乡摆田村委会集体林地0.0646公顷、酒房村委会集体林地0.2253公顷;旧城乡芭蕉林村委会集体林地0.6024公顷、旧城村委会集体林地0.5710公顷、芒别村委会集体林地0.8754公顷;老麦乡清河村委会集体林地0.2304公顷;水长乡大箐脚村委会集体林0.5736公顷;万兴乡万兴村委会集体林地0.0007公顷、写寨村委会集体林地0.1805公顷、长浪坝村委会集体林地0.6470公顷;姚关镇雷打树村委会集体林地0.2882公顷。以及《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省保山市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甸县段)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施林草许准〔2024〕9号)已批准继续占用施甸县集体林地91.9390公顷,其中:善洲林场集体林地50.2506公顷(国社联营林场,林地所有权为集体);酒房乡摆田村委会集体林地2.5838公顷、酒房村委会集体林地3.4992公顷、坪子地村委会集体林地0.0093公顷;旧城乡芭蕉林村委会集体林地2.7629公顷、旧城村委会集体林地7.7250公顷、芒别村委会集体林地5.4994公顷;老麦乡清河村委会集体林地5.7222公顷;水长乡大箐脚村委会集体林地4.1030公顷;万兴乡万兴村委会0.1230公顷、写寨村委会集体林地3.7831公顷、长浪坝村委会集体林地5.5638公顷;姚关镇雷打树村委会集体林地0.2547公顷、山邑村委会集体林地0.0082公顷;由旺镇永福村委会集体林地0.0508公顷。和《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省保山市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甸县段)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变更的决定》(施林草许准〔2024〕22号),批准新增占用施甸县集体林地8.4699公顷,其中:善洲林场集体林地4.3805公顷;酒房乡摆田村委会集体林地0.5170公顷、酒房村委会集体林地0.5442公顷;旧城乡芭蕉林村委会集体林地0.7573公顷、旧城村委会集体林地0.4110公顷、芒别村委会集体林地0.1116公顷;老麦乡清河村委会集体林地0.3227公顷;水长乡大箐脚村委会集体林0.6428公顷;万兴乡写寨村委会集体林地0.5255公顷、长浪坝村委会集体林地0.0233公顷;姚关镇雷打树村委会集体林地0.0364公顷、山邑村委会集体林地0.0045公顷。二次变更后新增加、已批继续使用的用地具体位置以所附项目位置图为准。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8888立方米,其中:二次变更新增林地14.0136公顷林地,需采伐林木932立方米。优势树种为其他阔叶、栎类、云南松、华山松,龄组为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
七、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项目使用林地直接作用于各林权权利人,林权权利人召开户主会议明确不需要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三项费用。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