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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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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1-1/20241116-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发布日期 2024-11-16
文号 浏览量 6
主题词 林业
施甸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施甸县润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矿山生态修复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由旺镇、仁和镇、姚关镇、万兴乡、旧城乡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施甸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我县境内林地2.1806临时占用仁和镇杨家山村民委员会李家小组集体林地0.3618公顷;姚关镇大乌邑村民委员会小黑石头一小组集体林地0.1721公顷;万兴乡万兴村村民委员会核桃寨二组集体林地0.2773公顷;旧城乡新街村村民委员会后寨小组集体林地1.3694公顷。范围详见《施甸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17.3立方米起源为人工、天然,优势树种为云南松、杂灌,龄组为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临时占用集体林地2.1806公顷,其中仁和镇杨家山村民委员会李家小组集体林地0.3618公顷;姚关镇大乌邑村民委员会小黑石头一小组集体林地0.1721公顷;万兴乡万兴村村民委员会核桃寨二组集体林地0.2773公顷;旧城乡新街村村民委员会后寨小组集体林地1.3694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为公益性项目,被使用林地林权权利人无条件支持,所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经召开户主会议,无需支付补偿费用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1116日至202411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

                 20241116

 


附件【施甸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拟使用林地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