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01525911-1/20240904-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发布日期 2024-09-04
文号 浏览量 60
主题词 林业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摆榔乡摆榔茶厂至大中水库森林防火通道(水库坝基段)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摆榔乡人民政府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摆榔乡摆榔茶厂至大中水库森林防火通道(水库坝基段)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森林防火通道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摆榔乡摆榔村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面积及权属摆榔乡摆榔茶厂至大中水库森林防火通道(水库坝基段)建设项目拟使用我县境内林地0.0258公顷,具体为:施甸县摆榔乡摆榔六组集体林地0.0258公顷。范围详见《摆榔乡摆榔茶厂至大中水库森林防火通道(水库坝基段)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5立方米,起源为人工和天然,优势树种为其他阔叶、云南松,龄组为中龄林。

、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项目使用林地直接作用于林权权利人,林权权利人召开户主会议明确不需要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三项费用。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826日至20249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

2024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