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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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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1-1/20240521-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发布日期 2024-05-21
文号 浏览量 674
主题词 林业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施甸县审计局审计报告(施审报〔202116号)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我局对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认真梳理,现将我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报告如下:

一、专题研究安排审计整改工作情况

我局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落实施甸县审计局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指导,协调相关股室落实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针对1978年至2020年往来款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往来款账实不符、长期挂账依据不明、债权人死亡或破产等其他应收款问题,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多次到县审计局、财政局等行业部门请示报告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请教整改的方式方法,及时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邀请联系的纪检监察组全程指导),研究讨论处理方式,并在2022630日通过询价方式,聘请第三方审计中介机构保山市隆阳区创欣商务有限公司对往来款进行清理,完成查阅我局以前年度会计资料和开展函证工作,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核实、结算,据实予以账务调整。同时指定人员全程配合第三方审计中介做好相关工作组织相关力量与公安部门、金融机构、平台公司沟通对接,对往来款项中涉及死亡人员信息核查、贷款余额及征信等方面信息查询。

局班子召开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会议二次,专题研究全力追偿外借资金及其他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交办整改事项合法合规顺利整改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施审报〔202116号审计报告反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要求,我局需要整改问题六个,目前已完成整改五个,往来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部分整改,未全部完成整改。

(一)结余资金未及时缴回财政1,000,000.00元的整改情况

该资金已于2021111日上缴县财政统筹管理。

(二)资产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机柜、电视机购入未增加固定资产”的问题。机柜1,500.00元、电视机3,970.00元已于202193017#凭证补录入固定资产5,470.00

2.关于“购买电视机未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未足额计提工会会费12,276.00元的整改情况

我局已于202110月补收补缴工会会费18,044.00元(含善洲林场6,103.00元)。

(四)会计核算不规范3,000,000.00元的整改情况

已在2021915#凭证中进行账务调整,根据刑事裁定书中涉及的鉴定价格7,401,200.00补入存货。

(五)出纳账核算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通过对历年会计账和出纳账核查,现已全部核实,实际已无余额。通过局党组会讨论决定后据实进行了调整。

(六)往来款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往来款账实不符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争取在2024年下半年完成整改。

三、审计促进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情况

一是组织计财组人员认真学习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施甸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实施细则等 3 个文件的通知》《施甸县招标投标领域重点问题整改方案》等文件精神,并要求全体财务人员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学习相关财税知识、国家财经制度、财经纪律以及业务操作规程等方面内容,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提高财会业务规范处理水平二是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往来款项内控制度,局内部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往来款业务的发生,严格规范往来款财务审批手续

四、未完成整改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我局其他应收款绝大部分在1978年建局之初至2003年之前产生,形成原因复杂,年代久远,账龄较长,逐年累积,事项越来越多,并且全部为手工账簿记录。大多数人借款、核销频繁,笔数众多,借款与核销难以一一对应,无法准确识别提供单笔借款与核销关系,现仅能以隆阳区创欣商务有限公司整理摘录明细作为附件支撑依据。二是涉及的部分人员已经退休、调离甚至死亡或难以查证,部分人员根据现有信息难以查找落实。三是历年来我局财务人员更换频繁,原财务经办人员水平参差不齐,账务处理不够规范严谨,现有财务人员已经弄不清往来款原始经济内容,也无法核实科目辅助核算项目名称挂账与冲销是否为同一核算项目。四是部分单据缺失,挂账失误、应收应付混用,不能保证现有数据真实完整。

五、下步整改计划和整改期限

(一)结合借款用途、函证回复情况综合分析可能已无欠款余额的继续查证核实,查找收集相应的报账支撑依据,据实进行核销处理。

(二)对未回函人员、回函金额核对不符的,再进行查证核实,查找相应支撑依据继续催收;仅有姓名无法查证的人员,多方查证辩别确认后进行函证催收;对中介公司清查时未查找到借款还款原始单据的再核实,根据核实情况据实处理。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三)对历史遗留问题、往来款账实不符、长期挂账依据不明、债权人死亡或破产等其他应收款,根据审计中介审计建议提出处理意见,按审定程序审定后及时处理。

(四)建立健全有效的往来款项内控制度,严格控制往来款业务的发生,规范往来款财务审批手续,按《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定期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完善往来款定期核对催收制度,减少账面呆、坏账,防止往来款沉积,建立往来款台账和已核销往来款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