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11-1/20260129-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6-01-29 |
| 文号 | 浏览量 | 2 |
2025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林草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依法行政为核心,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开展法治宣传,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统筹推进县林草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了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深入组织学法。县林草局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全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14次、周前会学习36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组织党员干部专题研讨6场次,集中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林下经济相关政策文件》等多部法律法规规章和多个最新林草政策,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法治思维得到提高。
(二)多措并举实施普法。一是县林草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成立了由部门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地推进。明确股室分工,细化到湿地日、爱鸟周、宪法宣传周、防火期等节点的普法宣传内容,形成了领导主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全面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定期组织集中学法,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二是县林草局积极开展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依托省林草局举办的林草大讲堂学法培训、县级司法部门组织的执法培训以及县林草局自行组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学习和解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及技能培训。2025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级培训、县级执法培训以及单位内部培训16场次,确保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为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三是县林草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等执法信息,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截至目前“双公示”3801条。在政务服务网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办事指南,接受群众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了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的全程记录,保证了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则确保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规性,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四是利用各种活动契机,如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国际湿地日、爱鸟周、防火期等,开展广泛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进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制作环保袋、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进行法律法规咨询等多种方式,宣传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防火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增强群众保护森林资源意识,逐步形成爱林护林、植绿兴绿的社会风尚。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开展专题宣传活动12场次,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246幅,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册2986册、宣传单7万余份,宣传国家林草局公开曝光毁林(草)地典型案例28例,提高了公众的法治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
(三)规范有序开展行政执法。一是全年查处破坏林草资源案件225起,其中:行政案件224起、移送公安刑事案件1起,行政罚款33.902824万元,收回林草地577.8亩,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殡葬设施项目违法占用林草地16个,查处率100%,补办手续完成率100%。二是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许可,审核审批建设项目占用林草地82件,准予使用林草地333.8987公顷。开展林木采伐培训,提升规范管理水平,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3681证,批准采伐林木蓄积60510.08立方米。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持续加大,生物多样性持续向好。三是稳步推进植物产地、调运检疫和复检,核发产地检疫合格证书45份,检疫木材19091立方米、绿化树80.1558万株;调运检疫证书252份,调运检疫木材5052立方米、绿化树40株;植物调入复检60份,检疫苗木3.532万株、锯材841.48立方米。四是办理11个企业(个人)林下种植备案,发展林下经济2220亩。五是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开展行政检查28次,入企行政检查6次。
(四)稳步推进其他工作。一是完成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摸清林地164.65万亩、森林143.4万亩、草地10.38万亩、湿地3.29万亩、天然林81.42万亩等资源底数。完成了“十五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限工作,“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确定为20.90万立方米。二是深入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实施系列生态修复工程,2025年兑付退耕还林“一卡通”资金1940万元。组织党员干部在善洲林场种植食用菌4000棒,全县完成植树造林225万株。完成异地植被恢复造林355亩、森林修复项目1万亩。推进第二批森林修复6万亩、中幼林抚育2万亩、低效林改造项目1万亩等前期准备工作。三是通过“五抓”防火措施落实,开展“技战术演练”提升防控能力,筑牢森林防灭火防线,建设森林防火通道102.717公里,2025年度防火期安全平稳,善洲林场保持连续15年未冒烟的良好态势,森林草原防火成效显著。四是争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75.5万元,实施善洲林场华山松木蠹象综合防治等3个项目,采用打孔注药、无人机飞防等方式,完成1万亩华山松木蠹象、2万亩草原有害生物、0.04万亩薇甘菊防治,监测覆盖率、防治率、无公害防治率均达100%。高质量完成98.062万亩松林蛀干害虫第一阶段踏查和松材线虫病专项普查。五是科学编制“十五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谋划储备重大项目30个,总投资27.1768亿元,其中2026年拟实施项目5个,投资5950万元。六是对2024年施甸县林草局受理和办结的行政许可4814件、行政处罚32件,按照比例组织开展2025年案卷评查自查工作,通过对行政执法案卷的全面审查,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提升,确保依法行政。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坚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序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的学习领悟。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认真履职尽责,法治基础不断夯实。2025年以来,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发展、抓稳定、抓民生”的法治思维,始终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一是坚持正确方向,强化思想引领。一年来,采取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的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党规党纪、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水平。二是坚持法治引领,强化行动自觉。坚持引领全局领导干部将守法律、重程序作为法治工作第一要求,将“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作为依法行政工作基本原则,将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作为一切工作根本目的,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的行动自觉。三是坚持以身作则,维护法律权威。在日常生活中,坚持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依法办事,用《中国共产党章程》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好遵纪守法的表率,避免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知法犯法执法不严等现象,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在知法、懂法、守法的基础上依法行政。按规定参加述法活动、提交述法报告,班子成员将法治建设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2025年以来,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三)强化整改落实,做到常警常省。2025年以来,在实施行政许可及林草行政处罚中,施甸县林草局施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内部法制审核全覆盖制度,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实施前全覆盖内部法制审核,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没有收到有关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情况。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的形式和内容相对单一,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导致普法效果有限。二是部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有待加强,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此外,法治宣传的力度和覆盖面也有待提升,如何有效地将法律知识传递给更广泛的公众是一个难题。三是涉企行政检查虽然年初制定了计划,但没有按规范开展扫码入企。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虽然提出改进意见并通知企业,但没有形成规范有序的书面通知,检查结束后没有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四是在案卷评查时发现,个别案件还存在证据未形成闭环,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及林草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学习的有效性,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林治草水平,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职能进一步转变,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规范、高效。二是按要求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检查制度、建立“免罚清单”机制、落实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制度等情况。三是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改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首先,将持续强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通过结合案例和实际,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如举办讲座、制作宣传视频、利用社交媒体平台等,扎实有效地推进全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其次,将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规章知识,让群众学法、懂法、守法,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此外,县林草局还将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确保在执法过程中能够有效地进行普法工作。同时,将进一步完善普法制度,创新普法形式,拓宽普法广度,提升普法精准度,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林草的管理、服务各个领域。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