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7-3-02_Z/2017-0528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老麦乡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05-14 |
文号 | 浏览量 | 19 |
老麦乡人民政府关于群众举报违法犯罪
案件线索奖励的办法
为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安定,根据相关工作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举报范围
(一)吸食毒品、贩卖毒品等毒品违法犯罪线索。
(二)赌博违法犯罪线索。
(三)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案件线索。
(四)邪教违法犯罪案件线索。
(五)其它违法犯罪案件线索。
二、举报方式
群众可以直接到老麦派出所举报或拨打110、派出所电话进行举报,也可以直接向派出所负责人进行举报。
老麦派出所举报电话:0875-8883909。
三、奖励标准
(一)每举报一名吸毒人员,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500元。
(二)每举报一名零星贩卖毒品人员,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每举报一起赌博案件,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200—500元。
(四)每举报一起“百家乐”赌博案件,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若案情重大,可根据实际情况追加奖励数额。
(五)每举报一起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案件,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500元。若案情重大,可根据实际情况追加奖励数额。
(六)每举报一起邪教违法犯罪案件,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500元。
奖励实行一案一奖。一般在案件办结后10日内进行。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或虚报冒领奖金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处理。
老麦乡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