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2-9-02_H/2016-1226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万兴乡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01-26 |
文号 | 浏览量 | 22 |
万兴乡民政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7日在乡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万兴乡民政办 杨 启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万兴乡民政办公室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各位代表给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以来,万兴乡民政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的领导和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解决民生问题为主线,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为抓手,以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和发展社会福利、老龄事业和建立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新机制为动力,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中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社会、和谐平安万兴的目标,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围绕“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进一步推进了我乡民政工作的全面发展。现就我乡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努力做好城乡低保工作
城乡低保工作事关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事关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事关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是贯彻群众路线教育为民务实清廉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重要保障。
为保证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乡始终坚持“动态管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申请、审查、审核、审批程序、并实行“三榜”公布。实行一年一审核,一年一审批,不搞“一刀切”,取消“终身制”,使得有限的救助资金发挥了较大的救助作用,切实为农村贫困群众解决了基本生活困难。扎实开展好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取消了关系保、人情保、达车保,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今年我乡共救助低保对象932户1920人,救助资金3392792.00元,其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04户114人,新增19人,停发18人,解决今年大学生就读19户19人,发放保障资金417854.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635户1603人,发放资金2724714.00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93户203人,发放资金250224.00元。我乡历来高度重视五保供养工作,使五保老人真正做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医”,使五保老人们真正感受到了社会的关怀,感受到国家、政府的温暖。
(二)坚持以民为本的理念,夯实推进社会救助工作
万兴乡受着历史、地理、经济、文化等特殊条件制约和影响,贫困人口基数相对过大,一直以来,由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较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气候复杂多变性等原因给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本着“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乡人民政府对民政工作高度重视,在认真排查落实的基础上,加强了救灾救助的防御机制体系建设,在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上,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发放,切实安排好各项款物,重点解决灾区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2015年发放救灾救济粮11000公斤,救济农户128户505人;全乡共发放各种救灾救济款570249.00元,其中: 大病医疗救助40户40人,资金150249.00元; 优抚对象医疗救助40人50000.00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94人100000.00元,灾后重建资金60000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80000.00元; 城乡临时救助130000.00元。
(三)认真开展双拥工作,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多年来的优良传统,我乡充分认识开展“双拥”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入了解在乡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特别是“两参”人员心声,听取他们对当前党和政府开展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做好稳控工作,确保各项重大活动期间不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
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切实抓好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落实,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按时足额兑付优抚对象抚恤金和生活补助,2015年全乡共有优抚对象98人,发放优抚对象补助金388820.00元。其中:复员军人15人121260.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人33456.00元,“三属”人员1人11396.00元,在乡伤残人员1人22436.00元,参战退役人员38人﹙包括参战民工﹚154132.00元,60周岁的农村籍退伍军人共计30人29340.00元,部分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7人16800.00元。优抚对象建房资金44000.00元。
(四)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
为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力度,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权利,使他们能够看得到病,看得起病,2015年,我乡城乡居民因大病、重病住院,住院费过高,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共计40户,发放大病医疗补助150249.00元。
为有效缓解农村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我乡解决五保户、低保户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资金136570.00元,帮助1806人解决参合补助资金,其中农村低保1603人,每人补助70.00元,五保203人,每人补助120.00元。
(五)加强老龄工作,服务老年人能力进一步提高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逐步来临,老龄工作将更加重要,今年来老龄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改善民生、关注老龄、敬老爱老为主线,以维护社会稳定、维护老年人权利为重点,较好的保障了老年人合法权利,在我乡低保人员中有490名60岁以上老人享受城乡低保。全乡共有80岁以上老人282人,发放补助资金160900元。在春节期间走访慰问老年人3人。争取实施了万兴乡中山村农村幸福院建设资金30000元,在白草坡小学改造建设幸福院,长浪坝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投入资金300000元,目前项目基本完成,为老年人提供吃住、休息、娱乐等服务,为老人们创造了一个安度晚年的好环境。
(六)开展民政救急难工作
救急难”是为了解决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家庭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有效救助,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得到及时救助,2015年10月,万兴村羊圈组苏进森等5户发生滑坡灾害,乡民政高度重视,积极调集搭建帐篷,安排救助大米500公斤。万兴村新寨一组苏志团发生车祸,由于家庭困难无法医治,乡民政积极向县民政局申请救助。
(七)搞好国际难民救助
缅甸国突发战事,一部分难民涌入万兴,给万兴乡群众在生产生活上带来一些影响,同时,也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乡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了救助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救助工作中,我乡共救助了缅甸难民23人,发放救助资金6900元,粮食575公斤,难民投靠人救助5户,救助资金2300元,赢得了社会的好评。
(八)广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和管理服务
认真开展“倡导文明、移风易俗、保护青山、美化家园”为主题的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向干部群众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普遍提高了干部、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认识。截止2015年,我乡已有3名老干部去世后进行了火化并安葬于龙凤山公墓。
(九)其他民政工作
在新的形式下,民政工作的对象、范围职能、性质地位作用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工作内容越来越广泛,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特别是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把社会救助分为了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特困人员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我们将逐步建立一门受理,协同救助机制,分流转办机制等。我们除了上述工作外,还认真搞好其他工作,一是开展光明工程、农村贫困孕产妇救助,残疾儿童救助等;对实施白内障手续的民政对象给予一次200.00元补助,给予住院分娩的民政对象孕产妇给予一次200.00元补助;二是搞好群众来信来访、群众诉求统计、民政办公室电脑信息化管理等。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各项工作,我乡民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民政、创建平安万兴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取得的成绩离不开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关心,支持,离不开人大、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离不开县局的领导、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的支持。在此,我谨代表乡民政办向给予民政工作关心、支持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界朋友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存在的不足
一年以来,我们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了很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1.新形势下,民政工作对象范围扩大、要求提高,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民政工作,由于民政工作人员少,民政工作难以开展。民政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和创新意识有待提高,对各种政策的宣传需进一步加强改进。
2.我乡自然灾害较多,自然灾害频发,救灾救济面广,乡财政困难,资金严重不足。
3.救灾救济调查、落实、审核、审批程序不够严谨,痕迹管理不完善,档案管理不规范。
4.城乡低保提标后,低保一些优惠政策,如低保医疗、低保户住房、低保户慰问等,这些优惠政策,使广大人民群众去争低保身份,认为享受低保光荣;城乡低保、五保贫困标准难以界定,很难做到公平公正,新增、停发、变动不及时,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2016年的民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践行落实好“三严三实,”突出“工作创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发挥“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职能作用,全力打造“服务零距离、保障无缝隙、救助广覆盖、为民全天候”的民政工作机制,推动万兴乡民政各项事业取得新突破、新进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统一思想,提高自身素质
我们把思想统一到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上来,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一是抓理论知识的学习,二是抓作风修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到群众中去,围绕民政对象“想什么,盼什么,缺什么”这一主题进行走访调查,使服务对象实际生活中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完善低保制度。低保工作以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规范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倡导诚信求助,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公平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扎实推进分类施保,对重点保障对象实行重点保障。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保障标准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提高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助。组织低保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再就业。依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不断创新救助机制,完善救助政策,规范救助行为,形成以城乡低保救助为基础,以其它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方式,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救助。组织网络化、管理社会化,最大限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提高五保供养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配套政策,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落实供养责任和待遇。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强化服务理念,优化管理服务机制和制度。我们已经建成了长浪坝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条件成熟时对部分五保对象集中供养。
3.优化医疗救助制度。按照便民救急的原则,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对享受低保、五保和优抚待遇人员做好一站式救助,加大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力度,帮助困难群众解决问题。
4.完善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5.完善城乡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加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细化《万兴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加强减灾科普宣传,提高城乡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制定和完善好自然灾害救助规程,规范灾害救助申报审批程序,更及时的勘察和上报。
(三)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军休工作,全面维护社会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1.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切实贯彻《军人复员优待条例》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资助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
2.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推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确保按期完成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把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教育或社会再就业培训体系,扎实开展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荐退役士兵就业。全面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在就业、养老、医疗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做好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政治、生活待遇落实工作,为军休干部提供优质服务。
(四)继续推进老龄工作,进一步提升老龄服务能力
我国已经基本进入老龄化社会。我乡共有60岁以上老人2273人,占全乡人口总数的15.1%。在老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改善民生、关注老龄、敬老爱老为主线,以维护社会稳定,老龄宣传和老年维权为重点,切实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有条件的老年人集中养老,不断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
(五)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有效整合城乡低保救助、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其他临时性救助等各项救助政策,做到救助政策有机衔接、救助资源有效整合、救助数据共享共用。
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创建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受理群众的合理诉求,让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努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避免因困难群众生存无望的情况下,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悲剧事件,也让人民群众消除后顾之忧,安心创业就业,快乐地生活,不为饥寒所迫、大病所困、失业所忧、灾害所难.
(六)做好村级换届选举
2016年,我乡7个村委会任期届满,必须进行换届选举。作为民政部门,我们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指导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两委班子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七)努力搞好地名普查
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专项调查。其任务为:查清乡内所有自然地理实体和人文地理实体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对重要地理实体设置地名标志;建立地名信息数据库、地名普查档案;开发、应用普查成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地名管理。
(八)全面推动殡葬改革
认真学习宣群《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施甸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逐步改变土葬观念,移风易俗,实行火化安葬,使殡葬改革逐步深入民心。一是积极争取万兴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二是争取每个村要建设一个骨灰堂塔;三是科学划定火化区,逐年提高火化率。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责任和使命激励着我们,挑战和机遇考验着我们,让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在万兴乡党委、政府周围。用更开阔的思路,更得力的措施,更扎实的行为,推进民政事业自身的科学发展,为构建和谐万兴、平安万兴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