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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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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5-7-14_C/2016-1125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由旺镇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16-11-25
文号 浏览量 11
主题词 妇女
由旺镇2016年妇女儿童工作总结

2016年,由旺镇妇联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妇联的帮助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思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妇联各项工作目标要求,以妇女儿童得实惠为目标,以联系妇女、服务妇女、教育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根本任务,以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引领妇女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带领妇女促进文化建设,凝聚妇女共建共享和谐由旺为重点,富有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为我镇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努力。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明确镇党委副书记分管妇儿工委工作,并积极支持妇儿工作的开展。妇儿工作应积极主动争取镇党委、政府对妇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镇党委、政府每年度召开专题研究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妇儿工作日常加强和领导的沟通和交流,听取领导的指示。妇儿工作开展有一定工作经费保障。镇党委、政府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专题研究妇女儿童相关工作,成立了妇儿工委办公室,明确了妇联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二、2016年主要工作

(一)认真开展“三八”节活动

根据施甸县妇联的会议精神,为贯彻落实好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由旺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庆祝2016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6周年活动为契机,在节日即将到来之际,号召全镇妇女姐妹们一起共庆节日。通过活动的开展,促使广大妇女充分发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四自”精神,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参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尤其是家庭美德建设,以诚信为基本的道德规范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勇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做社会文化进步的推动者。

(二)开展“靓丽家庭”活动,提升贫困户生产生活习惯

2016年,我镇妇联、团委、宣传等部门进村入户召开提升贫困户生产生活习惯开现场会,宣讲“靓丽家庭”创建的具体要求和做法,作为家庭重要成员的女性必须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改变生活陋习,建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达到“五美”标准。充分利用“妇女之家”活动阵地,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讲,把政策内容融入文艺节目,让身边的朋友、亲人知晓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三)认真组织实施鼓励妇女创业“贷免扶补”工作

根据施甸县妇联《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及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按照下达任务数64户,认真组织实施开展工作,一是宣传发动,了解申请贷款人具体情况、严格把关;二是配合农信社调查摸底、筛查、确定申请贷款人;三是完善贷款相关表格及材料按时上报。按照通知要求申报合格的贷款户必须进行为期7天的创业培训,我镇妇联认真组织贷款户参加了培训,培训合格的贷款户,由农信社按期把贷款打入到账户上。

(四)关注“六一”儿童节活动,为儿童做好事办实事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高度,充分认识儿童发展的重要意义,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儿童热情参与的活动方式,大力宣传展示儿童发展的丰硕成果、宣传儿童发展的先进理念、宣传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努力为儿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镇党委、政府十分关注儿童的成长,5月31日镇分管领导参加了庆祝“六一”儿童节活动,并作了致辞和讲话,此次主题教育活动是“红领巾相伴、快乐过六一”“禁毒知识进校园”“送温暖、送知识、送健康”儿童科普知识宣传教育等,同时中学校还编排了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使广大少年儿童度过了一个快乐而有意义的节日。

(五)认真落实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统计数据

根据施甸县妇联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情况,统计表统一发放到各村,由村妇主任认真进行统计上报,我镇妇联根据上报数据录入汇总,按时上报数据给县妇联,并对基础数据进行痕迹管理。

(六)继续推动“儿童之家”建设

根据施妇儿工委发[2015]3号文件要求,新创建“儿童之家”一个。配齐提供儿童活动及促进儿童身心发展的设施设备,人员管理配备,为儿童提供保护和服务,加强管理,优化儿童发展环境,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三、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经费投入紧张,开展工作困难重重;

(二)广大基层妇女干部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科技致富、法律法规、文化知识等方面急需提高;

(三)多数农村妇女不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需加强妇女维权工作;

(四)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不够,还需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