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5-7-/2022-0719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由旺镇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7-19 |
文号 | 浏览量 | 166 |
董金富、殷志萍、寸朝祖、杨光明、张宝尹、苏荣开、闪玉焕、刘姬、杨潞慧、段自桥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和调整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出台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方案。为整合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宜增则增、宜并则并的原则,出台了《施甸县教育资源和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方案(2021一2035)》,明确“十四五”期间由旺镇保留幼儿园9所、小学8所,撤销小学4所:由旺镇永福小学、由旺镇坡脚小学、由旺镇木兰小学、由旺镇洋邑坪小学,撤销初级中学1所:施甸县银川中学。
(二)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重申严格遵守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工作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教发〔2016]38号)等文件精神,对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的学校,严格履行广泛征求意见、撤并方案的制定、听证、公示、实地核实、论证、报批等程序,组织实施校点撤并工作。
(三)加强对校点撤并工作的领导。制定下发《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成立校点撤并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论证小组的通知》(施教体发[2020]155号),成立以县教体局局长为组长,教体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为成员的校点撤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校点撤并工作的领导,科学合理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确保校点撤并工作按规范程序和要求进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成立以副局长王生敏为组长,以教育股负责人杨廷坤为副组长,以人事股负责人赵俏梅、计财股负责人张华、县教师发展中心教研部主任、教育股副股长加江、校建办十部张同敢、仁和镇中心学校校长杨茂安等为成员的校点撤并专家论证小组,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围绕校点撤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廉洁性进行校点撤并论证评审工作。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按照《施甸县教育资源和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方案(2021-2035)》,县、镇相关部门及学校严格履行广泛征求意见、撤并方案的制定、听证、公示、实地核实、论证、报批等程序,落实好由旺镇永福小学、由旺镇坡脚小学、由旺镇木兰小学、由旺镇洋邑坪小学、施甸县银川中学等学校撤并工作。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全面深化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继续开展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进一步促进教师队伍均衡。二是每年招聘新教师、县外调入的优秀教师,原则上分配到乡镇中小学任教。三是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创新教师培养模式,优化教师专业结构;加强优秀教师培养,培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中青年优秀教师,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培养一批小学全科教师、中学一专多能教师,为优化学科结构、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奠定坚实基础。
感谢你们对全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