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2-3/20231110-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11-10 |
文号 | 浏览量 | 4 |
根据《政协施甸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跟踪问效的函》(施协办函〔2023〕5 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23年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提案办理基本情况
2023年我局不涉及主办、协办的提案。
二、2022年B、C类提案的续办情况及解决落实情况
2022年,我局协助民政局办理117号提案1件《关于赡养农村老人的几点建议》,不涉及B、C类提案。
三、“智慧政协提案办公系统”使用情况
按要求同步使用系统,将提案办理情况录入系统。
四、提案办理工作主要做法、取得的经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
(一)主要做法
1. 建立完善的办理机制。包括提案的接收、分类、办理、答复等环节,收到提案后,主要领导亲自批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业务科室拟定答复意见、分管领导初审把关、主要领导审阅签章、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统一报送,确保办理质量和效率。
2. 加强沟通协调。注重加强与政协委员的沟通协调,通过电话、邮件、面谈等方式,及时了解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进提案办理工作。
3. 注重落实办理责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办理工作有序进行。
4. 加强监督检查。注重加强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适时跟踪、定期通报等方式,确保办理质量,提高办理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二)存在的问题
1. 办理质量有待提高。部分政协提案的办理质量不够高,存在答复不够及时、答复内容不够详细等问题。
2. 沟通协调不够充分。对部分综合性强、问题复杂、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和协办单位的沟通、协调不够;与代表沟通协商过程中,电话短信多,当面沟通少,面商率高。
3.对“智慧政协提案办公系统”的熟练运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今后打算
1. 加强培训和学习。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智慧政协提案办公系统”的学习使用,提高办理工作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2. 加强沟通协调。落实主、协办部门的沟通联动机制,对牵头办理的事项要主动承担责任,积极与协办单位沟通衔接,确保答复内容的全面完整,提高答复质量。加强与政协委员的沟通协调,充分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3. 加强监督检查。掌握提案办理进度,努力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倾向,要把面商答复作为与政协委员们沟通情况、采纳意见、改进工作的良好契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办理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施甸县司法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