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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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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8405-1/20230713-0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3-07-13
文号 浏览量 20
主题词 卫生
施甸县卫健局对施甸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答复

王信等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出台对医务人员关心关爱政策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问题。该问题是老生常谈的问题,我们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也在为大家积极争取。每年我们都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审核和审批,但确实因为2019年度至今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未拨付,所以未能及时发放到广大医务的手中。请大家相信主管部门的进一步沟通,相信财政部门的有效统筹,奖励性绩效将会尽快足额发放。

二、关于“职称评审和聘用”的问题。一是关于“优化评审时间”的问题,我们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人员很清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都是由国家统一安排;高职实践能力考试、云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由省上统一安排;保山市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是保山市卫健委统一安排。因此大家提出来关于优化职称评审时间,我们只能尽最大努力向上请示汇报,争取能自上而下反映基层情况,国家、省、市三级能作出相关调整。二是关于“考取职称后,尽快聘用到相应等级上”的问题。根据《施甸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要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在没有岗位空缺时,需要先进行岗位设置方案调整,待调整有空岗后方可进行聘用,并且根据县人社部门要求,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每年只能进行一次调整,因此对于已经取得相应职称,但没有空缺岗位,就会出现聘用延迟的情况。下步,我们将积极协调人社部门,更加科学统筹各种职称的取得时间,尽量能够及时进行调整聘用;在有岗位空缺时,及时督促用人单位按程序及时聘用符合条件人员,并及时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上提交审核,主管部门会及时进行审批聘用。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注。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