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8405-1/20230713-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7-13 |
文号 | 浏览量 | 17 |
冯艳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村级医疗资源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医药物资供给,保障医疗资源。一是我县已经建立县级新冠病毒感染常用医药物资保障日报告制度,适时对医药物资库存、需求情况进行监测,积极与县工信局、市卫健委沟通对接,千方百计保障医药物资储备,从源头上有效防范了村卫生室医疗药品短缺的问题;二是我县将继续实行基层医疗机构物资储备周报告制度,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物资配备参考标准及时对缺口物资进行采购,确保基层物资满足需求。目前,我县已经为村卫生室配备了指脉氧检测仪(每村不少于2个),氧气瓶、氧气袋和制氧机等供氧设备,有力保障医疗救治工作。综上所述,我县通过医药物资保障日报告制度和医疗机构物资储备周报告制度的实施,从源头上解决了您提出的关于供给能力不足,医疗资源短缺的问题。
二、重视项目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一是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等3项服务能力标准(国卫基层函〔2022〕117号)之《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规定精神二级能力评价指标“C类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的标准要求,目前,躲安村、源珠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已超过40平方米,能满足工作需求,达到服务能力标准要求;二是因大庄村卫生室位于由旺中心卫生院旁,目前卫生室人员及业务已经整合到卫生院,由卫生院统一负责实施,能有效覆盖大庄村群众就近从医。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注。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