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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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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2-3-/2022-0227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 2022-02-27
文号 浏览量 24
主题词 司法
施甸县司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施甸县司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情况报告

 

县人民政府:

2021年,施甸县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抓紧抓实中央、省委、委、县委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扎实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现将我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统筹协调

(一)强化“一把手”职责

严格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2021年,施甸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共召开各种调度会、专题会等10余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同时,设立县委依法治县办与司法局法治调研与督察股合署办公,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制定工作计划

统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分析我局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工作任务,针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开展工作,确保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标任务落地落实。根据《施甸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情况,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按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部署,认真总结经验,积极组织申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法治宣传场所等。

(三)强化安排部署

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认真总结七五普法经验,编制施甸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个五年规划(2021-2025)》,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职责。不断打造特色载体,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效果。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才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载体,不断探索智能化、信息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行工作有效扩大了公共法律服务的覆盖范围,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宣传。

二、坚持深化改革,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招录14个司法辅助人员到辖区各司法所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相关工作,落实每个司法所不少于2人工作要求。二是借助定位手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时管控,每周电话汇报情况,并作实时定位,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教育和定期走访制度。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出现脱管、漏管、虚管现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审核、备案、发布等制度和程序。编制《施甸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突出重点,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至2021年共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8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对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

(三)推进依法行政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监督机制。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确保全县所有重大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运行,切实保障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2.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一是印发《“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实施方案》,整合律师队伍资源,合理分配到全县138个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建立了法律顾问工作群,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了100%。二是实行市场化购买法律服务。由县政府各级各部门选聘律师顾问,负责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合法性文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等提供法律意见。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确保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改革,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将文本证据与录音、视频影像等数字化证据有机结合,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归档、全过程留痕。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及执法案件信息录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施甸县第二批2021年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共有27个单位223人报名参加考试,合格169人,合格率为83%;全县上报督察证件申领22人,同时推广使用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我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效能,促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标准统一的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执法案例、执法监督管理等数据汇聚、共享。抓实案卷评查工作,2021年林业和草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10家行政执法单位自查147件,其中行政许可45件,行政处罚102件;抽查9件,1件合格,8件优秀。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依法行政。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作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实现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57个,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862名。2021年,全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15余次,排查出147余起矛盾纠纷;全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计调解案件147件,调处成功144件,调处成功率97.96%。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应诉制度依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认真落实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会议精神,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了《施甸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切实提升行政复议服务能力,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现行政复议代办点已实现13个乡镇全覆盖,2021年我县接受行政复议案件6件,不予受理1件,受理5件(其中4件正在审理中,1件因当事人申请撤销行政复议终止)。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实体建设搭网络。建成县乡村三级实体平台,形成整体联动、功能互补、各有侧重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二是四网并用强效率。结合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这一切入点,着力推进“12348中国法网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服务机器人四张网的推广使用,将公共法律服务前移到一线、前移到群众身边,形成线上线下全天候服务。截止202115台法律服务机器人已放置到各乡镇和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三是绿色通道零等待对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伤害和其他严重侵害合法权益,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群众开通绿色通道,除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外,推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简化程序,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审批,实现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零等待2021年至今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74件,接待法律咨询3600余人次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开展法治宣传

一是调研编制“八五”普法规划,经前期调研、意见征求、讨论修改等流程,2021年12月31日,县委第17次常委会原则同意通过了《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送审稿)。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了《施甸县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要内容,提升各级普法工作者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工作的能力是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职权,印发了施甸县第二批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加大对各级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的考核力度是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推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化青少年普法宣传,结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加强民族宗教领域普法宣传。是持续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围绕“3.15”、“4·15”、“4.26”、“5.12”、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诚信建设、风险防范、疫情防控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开展法治宣传,组织开展民法典有奖竞答活动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有奖在线答题活动2021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90余场次,开展“法律六进+N”活动41次,“施甸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宣传信息182条,电视、广播媒体宣传380余条次,发放宣传资料75000余份。

)夯实基层基础,助推基层社会依法治理

加强对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在复评中撤销仁和镇勒平社区、甸阳镇文武社区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二是实施“法治宣传中心户”和“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发挥“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作用,推动乡村民主法治建设,全县共推选出法治中心户312户和“法律明白人”654人。是强化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申报到了2021年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补助建设县法治文化公园资金20万元、建设村(社区)法治文化场所示范点项目资金5万元,分别选址在月潭公园和由旺镇四大庄村建设法治文化场所由旺镇四大庄村法治文化场所示范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成为四大庄村一道特殊靓丽的风景,让漫步于广场的村民和游客在休闲娱乐的同时,近距离的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有:一是全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没有创新争优意识;二是法宣传方式单一,成效不明显;三是执法监督力量还较薄弱,督促指导力度不够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单位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改革创新,服务大局,并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工作落实。

(一)着力抓实法治宣传教育

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大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在狠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同时,坚持以公职人员、村居干部、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对象,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学法机制,明确普法清单,不断提升各乡镇、各部门法治宣传覆盖面,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着力对标对表抓实考核

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联络对接,对照指标抓法治建设,找短板补弱项,对标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并收集整理资料台账,积极应对年终考核,努力争先进位。

(三)着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及省、实施意见,完善配套制度方案和工作机制,加快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洽谈、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处理诉讼和仲裁等法律事务的职责作用。

(四)着力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积极争取行政复议人员编制,建设好规范化行政复议听证室,切实推挤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今后我县各级各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引导各涉案部门积极作为,加强配合协调,通过采取庭外和解等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努力降低我县行政诉讼败诉率和行政复议被纠错率

 

 

施甸县司法局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