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2-3-/2023-0214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3-02-14 |
文号 | 浏览量 | 45 |
施甸县司法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施甸县人民政府:
2022年以来,施甸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为统领,全面履行行政执法监督、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全力推动司法行政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治县纲举目张
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施甸落地落实;组织分步实施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全县168个校点已聘任法治副校长172名,覆盖率达100%,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将法治建设纳入2022年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及时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和县委依法治县办提请研究事宜,大力推动全县法治建设工作;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中共施甸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和《施甸县2022年法治建设督察工作计划》;制定印发《法治施甸建设规划(2021—2025年)》、《施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施甸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三是强力推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对标对表、扛实责任,制定了《施甸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和《施甸县司法局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时限要求,多次组织召开推进会,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公共法律服务惠普为民
一是建成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8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构建起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素集成、部门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县乡村“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全覆盖。二是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探索组建了16名法律援助志愿队伍,整合全市38名律师,与全县138个村(社区)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实现“一村一律师法律顾问”全覆盖。三是结合“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着力推进“四张网”的推广宣传使用,为群众提供线上咨询、在线申请、预约办理等服务。15台法律服务机器人放置到各乡镇和人员密集、需求量较大的重点场所,努力补齐乡村振兴中的法治短板。2022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49件(其中刑事案件316件,民事案件1533件),接待法律咨询2635余人次,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12场次,走访特殊援助对象群体性案件4件136人,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920.77万元。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259件,律师常年担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法律顾问94家。
(三)源头治理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坚持以源头治理为总抓手,进一步巩固落实“枫桥经验”本地化,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建工作要求,在全县13个乡镇推行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四步法”,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依法治县办具体牵头实施,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格局;加强县、乡、村、组四级调委会建设,建立了1个县级联调中心,13个乡镇调委会,138个村级调委会,364个调解小组,8个行业专业性调委会,配备了862名调解员,在重要节点、敏感时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2022年,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17件,调处纠纷217件,调处成功212件,调解成功率97.6%,未出现因调解不及时引发民转刑案件发生的情况。
(四)法治宣传百花齐放
一是印发了“八五”普法规划和《施甸县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推动实施;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施甸县第二批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持续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二是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青少年、农民工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宣传,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三是启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推选出“法律明白人”1042名,组织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三是强化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向省司法厅争取资金,完成了月潭公园和由旺镇四大庄村法治文化场所建设。2022年,司法行政系统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12场次,开展“法律六进+N”活动72次,发放宣传资料36000余份,“施甸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宣传信息162条。
(五)社区矫正提质增效
一是严把“入矫关”,完善审前调查、假释评估、风险评估的工作内容和程序,降低社区矫正适用风险,始终将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管作为工作重点;在全县开展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定期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整改。二是组织开展矫正宣告、入矫教育、集中点验、行为矫治等活动,强化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和纪律意识,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信息掌控,加大“在矫通”、定位手环、微信位置共享等信息技术的使用力度,逐步构建起“智慧矫正”信息化体系,有效预防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现象发生,目前有94名社区矫正对象安装使用“在矫通”,使用类率达87.85%。三是力所能及为“两类”人员决实际困难,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造就业条件;对思想有波动、情绪不稳定的,及时开展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最大限度的控制不稳定因素。
(六)行政执法监督逐步规范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资格管理。2022年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2场次,参加考试509人,合格420人,合格率为82.5%。做好云南省法制督察证的申领、换发工作,全县新申领云南省法制督察证26人。二是开展行政处罚法学习培训。将行政处罚法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培训和行政执法知识测试,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法治思维。已集中开展全县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2次,各单位自行组织培训63场次,参训2050余人次。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政府网站行政执法信息的公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四是开展案卷评查。开展执法监督检查,重点对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12家行政执法单位45件案卷进行评查,评出优秀案卷30件,合格案卷12件,不合格案卷3件,及时反馈评查情况要求整改,倒逼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执法、规范执法。五是做好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积极推广应用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做到除涉密外行政执法数据录入率达100%。
(七)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
一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制发了《施甸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成立施甸县行政复议服务中心,设事业编制2名。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13个乡(镇)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二是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成立法律顾问室,聘请法律顾问,实现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138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机构改革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7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县法院开庭审理行政案件1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这条主线,亲自安排部署,列出任务清单,细化具体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顺利推进。亲自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始终,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学习,并坚持执行周例会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二是认真履职尽责,严格开展述法工作。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并按要求及时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同时依托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大会,将述法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点任务加以推进。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在推动示范创建责任落实上还有差距。少数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在法治观念、法律思维及主动参与、协同配合的力度还需加强。
(二)普法宣传工作有待提升。统筹协调全县普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的形式和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入,宣传阵地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上,部分普法主体部门重视程度不够,未达到预期效果。
(三)执法队伍建设有差距。基层执法力量薄弱,多数行政执法人员在部门身兼数职工作繁忙,在考取执法证后没有自觉形成学法的习惯,对部门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深不透,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参差不齐。距离让全县群众能根据不同需求享受到贴身、周到、管用的法律服务,实现法治服务无死角、法律帮助无盲区的目标还相距较远。
四、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一)抓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一是结合“八五”普法,整合公职律师、社会律师、“一村一律师”法律顾问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源,组建普法宣讲团,多形式、多渠道、多举措开展普法大宣传。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针对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农村“三留守”人员较集中、矛盾纠纷较突出等地区,重点对《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三是在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的期间,由乡镇党委、政府牵头,组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村(社区)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经济纠纷等社会矛盾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一事一方案,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民不转刑、刑不转命”案件发生。
(二)抓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一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执法领域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每季度对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录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录入率达到100%。二是按要求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和案卷评查,并及时通报、整改执法过程、文书制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水平。三是按需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行政执法考试,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壮大行政执法队伍。四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全面实行“减免责清单”制度,统筹好全县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五是提升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能力,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确保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三)抓公共法律服务高品质发展。建立“大数据+法律服务”模式,运用好“四张网”,在138个村(社区)配备“乡村法治通”机器人,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高品质发展,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衔接联动,全面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代理,覆盖率达100%。
(四)提升矫正实效,严防脱管失控。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规范执法场所,大力组织现有工作人员参加各种管理技能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堵塞安全漏洞,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积极争取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全力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加强司法所对智慧矫正系统平台、设备等应用和管理,将“智慧矫正”融入到日常社区矫正工作当中,切实提高矫正工作质量;根据上级相关部署,待条件成熟,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创新社会治理,建立完善跟踪定位监管信息化系统,提高社区矫正监管的实效。
施甸县司法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