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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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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8405-1-/2023-0215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 2023-02-15
文号 浏览量 53
主题词 卫生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我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及中央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一2025年)》的要求,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不断将法治建设推向深入。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发挥职能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控疫情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我局深刻认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及工作安排,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坚决扛起疫情防控重大责任,积极行动,守土尽责,持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卫生监督各项工作,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法》监督检查职责,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加强宣传培训,普及防控知识。坚持将宣传培训贯穿于卫生健康监督全过程,加强卫生监督员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组织全所卫生监督员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和监督要点进行培训,让卫生监督员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和执法技能。共组织培训班4期,培训卫生监督员56人次。同时,做好监督服务对象宣传培训。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培训,强化监督服务对象疫情防控意识,共对监督服务对象开展宣传培训830余户次2000余人次。

(三)突出检查重点,落实监督责任。成立2个专项监督检查组,突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监督检查,落实监督责任。一是突出定点救治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重点检查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运行、传染病防治制度和措施落实、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消毒隔离制度执行、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二是突出重点公共场所,重点检查门把手、电梯按钮、楼梯扶手等公共部位清洁消毒,集中空调使用管理,客房通风换气,入住人员体温监测、登记、报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个人防护,环境卫生、垃圾收储消毒处理等情况;三是突出社区、乡镇、城乡结合部,重点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监督检查,严惩非法行医行为。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到位。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了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法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各股室的法治建设工作责任。积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紧密结合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实际,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为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是完善学法制度,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案卷评查、警示教育等,推进学法形创新式。通过加强普法学习,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

(二)依法履职全面履行到位。一是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建立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集中公示权责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书、监督维权渠道等内容,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统一规范着装、主动亮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严格审查审批,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新购置6台行政执法记录仪,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根据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的性质及流程等,规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20余类执法文书格式,明确执法案卷制作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规范准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都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实行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对全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核和集体讨论,强化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监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经由案件承办人、办案机构负责人、法制审核人员及主管领导“四级”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所有案件执法主体合法、程序规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等。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人员缺乏。基层卫生监督机构人少事多,尤其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依法代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履行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深入防疫一线检查督促并参与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并依法查处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行为,任务艰巨,卫生健康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与工作任务重、要求高的矛盾极为突出。

(二)防疫物资调配困难。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作为一线疫情防控人员,口罩、防护服、手套及消杀用品等防疫物资匮乏,缺少持续保障。

(三)疫情防控专项经费不足。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部门作为一线疫情防控专业机构,没有得到必要的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支持,极大的制约了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下一步,施甸县卫生健康局将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法》监督检查职责,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要求,继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动心态,持续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等重点环节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学校等重要部门认真落实防控措施,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