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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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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7-9-/2023-0113004 发布机构 施甸县统计局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 2023-01-13
文号 浏览量 14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实际行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办施治县办〔2022〕-14号和省、市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县统计局认真梳理,认真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对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总结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正确履行统计职能,完善清单建设。按照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和全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统一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各项清单,制定并公布行政处罚、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提供统计资料服务权责及服务清单,完成好政务公开服务,统一规范政务公开门户。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对《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落实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设实施细则》等重大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切实保障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在政务公开网站发布信息和政策解读,切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2022年11月份,县统计局同云南吉昌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聘杨双桥、魏亲彩两位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三)加强统计执法力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制度,依纪依规依法强化责任追究,积极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良好氛围,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升统计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科技化、效能化水平。做到统计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行政执法做到网上公示。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方式,完善举报受理制度,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渠道;在保证统计数据质量方面,全面逐级落实统计部门数据质量审核责任,严格落实基层统计机构对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常态化开展好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清理工作,制定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方案,严格按执法程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2022年配合各专业开展并完成全部统计数据核查工作,配合市局完成5家企业市级双随机联合抽查,配合省级完成13家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完成县级统计机构双随机检查10家、联合双随机检查5家,未发现企业存在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抽查结果及时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将统计法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统计法治建设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营造依法统计的法治环境。在年初制订本部门法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将加强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将统计法列入全县重点普法目录。2022年以来,先后组织县委、县政府领导干部分别在县委常委会及县政府常务会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在施甸县提升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能力专题研讨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先后2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辅导。2022年邀请县委党校老师到县统计局授课2次,局长、分管副局长在全县统计人员会议上多次作了专题授课、讲解统计法治。通过局党组会议、周一例会、干部职工会议学习等形式,持续不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施甸县统计局共组织全县统计人员参加省市业务培训30余次,开展乡(镇)和企业统计业务骨干集中培训4次,深入企业和法人单位开展指导服务80余次,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120余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施甸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法治政府建设和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保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保发〔2022〕2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局主要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人职责,确定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法规股专人负责,各股室配合开展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召开法治建设研究部署会议,会议对全局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抓实法治建设工作。学习上主要是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干部职工会、周一例会、上党课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全面准确、不折不扣地贯彻到落实到法治建设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断提高用法治思想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化解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平时主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宪法》、《统计法》。同时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精神。要求在年初制订本部门法治工作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局党组会不定期的听取统计法治建设汇报,研究法治工作存在问题。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过程中,局党组先后3次分别专题向县委和县政府专题汇报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项调研工作、《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和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县委主要领导批示:“统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严格抓好落实,严防统计造假行为”,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严格落实专项纠治工作,客观精准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批示:“请县统计局组织认真查纠,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全县统计系统内持续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法治宣传教育成效不突出。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宣传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上还有差距,还未学深学透,少部分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意识不强,统计工作重视不够,导致协调联动、配合上主动性不够,没有充分形成合力,依法统计观念还有待加强。

(二)统计队伍力量薄弱。全县统计队伍中,乡镇、企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人员素层次不齐,统计专业出身的统计人员为零,缺乏高素质、专业性的统计人员,统计服务和统计执法效果不明显。施甸县统计局内设统计制度法规股,法规股设统计执法大队,法规工作人员1人;乡镇统计人员15人,其中,专职7人,兼职8人。

(三)一些私营企业统计基础薄弱。统计人员配备跟不上,一般由会计兼统计工作,尤其是代账会计做统计工作,源头数据质量难以保证。

四、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一)深入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将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要求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全过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提升统计法治宣传力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增强宣传的针对性,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注重加大部门协同,联合法治宣传部门,组织主要经济部门宣传学习统计法律法规。

(二)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力度。督促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充实调整统计人员,增加执法人员数,提升统计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统计执法人员的培训。按照县委县政府法治建设要求,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注重结果运用,提高统计法治的震慑力。该纳入诚信平台的纳入、该曝光的曝光、该惩戒的坚决惩戒。持续开展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开展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加强与税务、工商部门数据比对分析、完善专业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强化对常规统计数据的审核力度,及时分析发现问题,对问题线索及时执法。

(三)继续夯实基层统计基础。严格落实《统计法实施条例》,严格执行乡镇统计人员的变动,征求县统计机构意见的程序,保持乡级统计人员稳定。继续推进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夯实企业、部门和乡镇的统计基础,加强统计专业培训,提升基层统计业务水平。

(四)积极推进统计改革创新。认真落实省政府《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意见》,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建设,全面提升统计发展质量、综合服务水平,强化部门责任,督促部门履行相关统计职责到位。针对施甸产业发展、绿色发展等方面统计工作困局,积极争取上级统计部门支持帮助,探索创新统计工作新路子。

施甸县统计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