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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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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7-9-/2022-0128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统计局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 2022-01-28
文号 浏览量 14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统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施甸县统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施甸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中央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实施方案,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和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法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施甸县统计局认真梳理总结,现将总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措施及工作成效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法治建设工作。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全局大会、例会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宪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学习《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召开局党组会听取统计法治建设汇报,研究法治工作存在问题。年初制订本部门法治工作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多次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作了专题汇报统计工作。一是把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来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严把数据质量关。二是加大《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及条例办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积极营造依法统计的法治环境。三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干部职工凝聚力、战斗力,打造勤政、廉洁、高效的统计队伍。

(二)全面正确履行统计职能,完善清单建设。按照全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统一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各项清单,制定并公布行政处罚、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提供统计资料服务权责及服务清单,认真落实简政放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制度,完成好政务公开服务改革,统一政务公开门户。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对《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落实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设实施细则》等重大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切实保障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在政务公开网站发布信息和政策解读,切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过程中统计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严格执法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做到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网上公示。制定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方案,常态化进行“双随机”检查,坚持畅通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渠道,在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在年初制定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和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及时查处。2021年以来,全县对27家企业开展了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到失信企业实行了公示联合惩戒,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统计法治和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强化工作责任,认真执行落实统计法治工作要求。为推动我局统计法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工作目标,突出责任到位,强化组织领导。制定2021年的统计法治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二是强化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氛围。按计划采取多形式的统计普法宣传、普法培训、统计法律知识测试等活动。三是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今年以来,按照省市统计执法检查相关要求,我局2021年5月份开展部门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了10家企业、8月份完成省级统计执法抽查检查12家、9月份开展了部门联合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企业5家,配合各专业完成18家企业数据核查,对数据异常的“四上”企业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四是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强调要求,要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加强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监督效能。

(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本部门法治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年初制订本部门法治工作计划,并将《统计法》列入全县重点普法目录。通过局党组学习、职工大会、党支部大会各种方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学习统计法律法规。2021年以来,组织县委、县政府领导在县委常委会及县政府常务会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安排了统计局副局长到施甸领导干部培训中青班上做了统计法宣讲,派出统计法规人员给县政府办全体干部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执法等方面知识。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局严格按照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法治工作,在全县统计系统内持续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在县直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以及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在统计法治上还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导干部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方面的能力才有提高,才能更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才能更好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统计工作才能更好的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发展。二是基层(县级)法治队伍建设亟需加强,统计基础十分薄弱。施甸县统计局内设统计制度法规股,法规工作人员1人。乡级机构也存在不健全,人少事多矛盾突出。三是一些私营企业统计基础薄弱。统计人员配备跟不上,一般由会计兼统计工作。尤其是代账会计做统计工作,源头数据质量难以保证。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业务培训。利用各专业业务培训会议,向企业宣传贯彻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增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提高数据质量,真正做到“数出有源、数出有据”,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有效的发挥统计法治工作在统计调查中的作用。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加大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增强公众统计法律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实现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有效提升。

(三)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预防与打击相结合,通过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预防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通过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四)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力度,抓实统计数据质量的管控。督促加强统计建设,充实调整统计人员,县统计执法机构要配齐设备充实执法人员。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检查制度,注重结果运用,提高统计法治的震慑力。持续开展年度执法检查,对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分析发现问题,对问题线索及时执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深改委会议上的强调要求,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在加强与税务、工商部门数据比对分析、完善专业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强化对常规统计数据的审核力度,确保数据质量。

施甸县统计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