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9234k/20250414-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 发布日期 | 2025-04-14 |
文号 | 浏览量 | 0 |
行政处罚信息
施甸县太平镇夜最美娱乐会所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施)文综罚字〔2025 〕001 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违法事实 | 2025年1月7日21时07分,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施甸县太平镇夜最美娱乐会所(以下简称你单位)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2025年1月8日,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调查。2025年1月14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单位实际经营者陈于伟开展调查询问,制作调查询问笔录1份;2025年3月7日,执法人员向施甸县公安局太平派出所调取相关人员户籍证明,调取施甸县公安局太平派出所检查记录2份、接处警登记表1份。2025年3月17日,执法人员依法第二次、第三次对你单位实际经营者陈于伟开展调查询问,制作调查询问笔录2份,调取你单位证载经营者陈于飞委托陈于伟“办理本会所一切事务”委托书1份;依法对陈于伟之妻许桂凤开展调查询问,制作调查询问笔录1份。上述事实及相关证据证实2024年11月29日为你单位《娱乐经营许可证》公告注销期满日,公告注销期满后,你单位未停止经营行为,仍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处罚依据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
处罚类别 | 责令关闭 |
处罚内容 | 责令关闭 |
罚款金额(万元)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4-7 |
数据来源单位 |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无 |
公示日期 | 2025-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