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9234k/20231229-00010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12-29 |
文号 | 浏览量 | 69 |
杨黎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施甸)怒江大峡谷旅游综合体”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为了满足怒江大峡谷旅游综合体建设项目的“三通一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让企业能在本地安心投资营运,施甸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局于2016年配套建设完成总投资180万元的怒江大峡谷10KV供电线路项目。该项目从何元乡变电站起,至娲女神泉谷止,总长度8千余米,帮助解决了投资企业的供电问题。2017年以来,由红公路由旺至娲女神泉谷段的道路修缮与拓宽、何元至娲女神泉谷段的道路硬化等基础设施也相继完成,娲女神泉富硒谷已正常对外开放。
项目规划总投资30亿元,于2015年8月开工,启动了思拉底温泉片区地质灾害治理、引水项目及公益澡堂项目;公益澡堂、景区接待中心、4幢公寓及8个泡池、停车场、旅游厕所、景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已初步建成并投入使用,至今实际完成投资约1.5亿元。由于怒大公司2018年以后无法获得银行融资,项目资金链断裂,目前项目建设处于停滞状态,仅依托2018年以前建成的设施开展经营活动。目前,怒江大峡谷公司正在以以商招商的模式,积极向外推介项目,寻求国内外有实力的公司、企业的支持与资金注入。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为企业争取相关要素保障:一是以县人民政府牵头,组织自然资源局、环保局、文旅局、住建局、何元乡等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推进未搬迁的3户农户的拆迁搬迁工作;二是给予企业融资方面的政策支持以及融资工作的指导,争取各类资金注入,积极推进该项目。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文化和旅游业的关注,真诚地希望您能够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县文化和旅游业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