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9234k-/2022-1219009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12-19 |
文号 | 浏览量 | 15 |
杨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自然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通过各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及各界人士关心,整合各类资金1亿余元,用来建设文化活动场所。截止2021年底,在全县138个村(社区),共建成并投入使用文化活动场所540个。其中:组织部组织活动室项目实施156个,浦发行村级文化活动场所项目实施33个,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4个,其他资金整合实施347个。施甸县138个行政村(社区)中,所有行政村(社区)都有村级公共活动场所。且平均每个村达到近4个,稍大规模的自然村都能满足群众文化精神生活,但还是有一些盲点。
自然村活动场所盲点建设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协作完成,县级及以上政府和相关各部门的重视与支持是建设工作的关键。活动场所建设需要先由县政府及县文化和旅游局批准,然后由政府主导,组织协调发改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立项,规划部门负责建设规划审批,国土部门负责划拨土地,财政部门负责经费,其他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下一步,我局计划将施甸县活动场所盲点建设项目进行整合申报,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文化旅游事业的关注,真诚地希望你们能够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县文化旅游事业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