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9234k-/2023-0302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3-03-02 |
文号 | 浏览量 | 48 |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机构职能职责和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优化法治政府建设机构设置,大力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落实,有力推动了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依法治理等各项工作依法开展,提升了行政服务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领导。为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县文化和旅游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组长、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内设股室及下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构,把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普法教育列为党组和班子工作事项,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事项,制定工作计划,积极推进文旅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
(二)明确行政执法职权。面对改革带来文旅系统执法职权“有分离、分合并”的新情况,县文旅局在把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领域职权分离出去的同时,把文化、旅游和文物领域的行政执法职权收集、汇集为文旅机构的行政执法职权。目前,共梳理行政审批事项10项,并将职权通过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开;此外,面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所涉及的机构合并和职权划定的问题,县文旅局和文化市场执法大队按照改革要求和编制部门的文件要求,超前谋划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主体资格建设、执法职能范围以及委托执法运作工作流程,为下一步综合执法机构认定、编制设置、人员认定以及执法工作开展打下前期基础。
(三)理清行政执法职权。结合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改革的未来要求,县文旅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逐步理顺上下级执法主体的关系、分清执法权限和职权,依法完成了委托执法的法律手续,进一步规范文旅系统内部管理,以此推动法治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截止目前,共梳理和核定行政执法机构1个(县文化和旅游局)、委托执法机构1个(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报司法部门备案和公布,与此同时,完成向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机构的授权工作。
(四)完善法治工作制度。为适应改革和机构变动、调整带给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形势和新挑战,为保障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公正透明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县文化和旅游局制定和完善行政决策法治咨询、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查等工作制度,用以指导和规范文旅系统行政行为。2022年依据国家、省、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等规定,制定完善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成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工作机构,完善法治审核程序流程,推动文旅行政执法向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方向迈进,营造依法公正的法治政府形象。
(五)加强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完善党组、班子和行政执法机构学法制度,通过党组会、班子会、专题会等形式,开展关于习近平依法治国理论学习、党纪党规学法、政规政纪学习、重大行政决策规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学习材料、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题学习。主要学习内容:一是以举办党课、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活动;二是以学法、懂法、用法为总体要求,组织全局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依法治国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学法活动;三是通过推行普法责任制度,推动各股室、下属各单位按照执法、职责、范围,各自组织开展的学法用法活动,共开展有关文化行业、旅游行业、文物保护、图书管理、文化产业促进、非遗保护等符合文旅系统实际的学法活动;四是通过组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选派人员参加执法培训、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无纸化普法学法与考试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对外组织开展有关习近平依法治国理论、文旅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二是组织开展有关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安全生产、非法集资、扫黄打非、禁毒防艾的宣传活动;三是面向行业和社会开展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法》《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宣传活动;四是通过简报、微信平台、政务网推动普法学法。
(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按照文化旅游行业国家标准,规范组织开展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申报、认定和复核工作;二是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完善行政许可相关工作流程,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提升服务效率和监管能力。三是完成了歌舞娱乐经营场所审批的的实地核验等相关工作。
(八)建立法制审查机制。2022年,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咨询”和“法制审核”两项制度,重点开展三个方面的法法治审核把关:一是建立重大决策法律顾问制度,针对重大决策开展进行法律顾问咨询,确保重大决策公正合法有效;二是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规范立项、起草、讨论、征询意见、法制审查、印发备案等流程,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三是按照法律法规修订和废止情况,国家政策调整情况以及上级行政机关规章变动情况,对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和废止工作。四是设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的工作机构,组织开展关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确保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在依法、合法的轨道上开展。
(九)积极推进依法治理。通过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听证制度、行政执法权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指导制度、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案例评查制度、行政执法回访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体系,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规范,有效避免执法工作中出现违反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执法等问题和现象,充分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当事人员的合法权益。此外,每一年度,通过组织开展执法案件自评、自查、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逐步形成“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调执法人员,执法检查结果公开”的工作机制,有效避免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确保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公正和公开进行;通过建立联合检查、分头主办、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既确保文旅市场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按照执法主体的职责和权限,严格承办机构、办理程序,切实履起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制,推进公正、公开、文明的执法有效开展。
(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一是配合县人大组织开展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二是组织文化市场、旅游市场行政处罚案卷参加全市执法案件评查,提升办案质量;三是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规范文旅行政执法程序与行为,确保行政执法活动依法公正开展,提升了文旅系统行政执法公正公平形象。
(十一)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一是阵地完善“法宣在线”全员学法账户变更、人员调动、组织网络学法等系列工作,推动在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守法;二是在局机关公示栏、文旅政务服务窗口、文旅信息公开平台、新媒体平台摆放文旅法律法规和法制知识宣传资料,大力营造法治文化建设氛围;三是在重点旅游服务场所、旅游景区游客中心摆放法治宣传资料,推动文旅行业学法守法和依法经营意识;四是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结构合理、发展平衡、惠及全民、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效能,把法治宣传与文化服务相结合,推动法治文化进村入寨,积极营造普法依法治理的社会氛围;五是通过开展法治文化下乡入村,大力开展有关文旅法治建设、文旅消费、文旅安全、文明文旅等方面普法宣传教育。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准确领会实质精神,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进一步完善党组、班子和行政执法机构学法制度,通过党组会、班子会、专题会等形式,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纪党规学法、政规政纪学习、重大行政决策规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学习材料、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题学习。主要学习内容:一是以举办党课、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活动;二是以学法、懂法、用法为总体要求,组织全局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依法治国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学法活动;
(二)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县文化和旅游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组长、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内设股室及下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构,把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普法教育列为党组和班子工作事项,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事项,制定工作计划,积极推进文旅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咨询”和“法制审核”两项制度,重点开展三个方面的法法治审核把关:一是建立重大决策法律顾问制度,针对重大决策开展进行法律顾问咨询,确保重大决策公正合法有效;二是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规范立项、起草、讨论、征询意见、法制审查、印发备案等流程,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三是按照法律法规修订和废止情况,国家政策调整情况以及上级行政机关规章变动情况,对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和废止工作。四是设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的工作机构,组织开展关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确保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在依法、合法的轨道上开展。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听证制度、行政执法权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指导制度、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案例评查制度、行政执法回访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体系,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规范,有效避免执法工作中出现违反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执法等问题和现象,充分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当事人员的合法权益。此外,每一年度,通过组织开展执法案件自评、自查、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逐步形成“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调执法人员,执法检查结果公开”的工作机制,有效避免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确保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公正和公开进行;通过建立联合检查、分头主办、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既确保文旅市场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按照执法主体的职责和权限,严格承办机构、办理程序,切实履起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制,推进公正、公开、文明的执法有效开展。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推行普法责任制度,推动各股室、下属各单位按照执法、职责、范围,各自组织开展的学法用法活动,共开展有关文化行业、旅游行业、文物保护、图书管理、文化产业促进、非遗保护等符合文旅系统实际的学法活动;四是通过组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选派人员参加执法培训、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无纸化普法学法与考试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2022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
(七)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结合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改革的未来要求,县文旅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逐步理顺上下级执法主体的关系、分清执法权限和职权,依法完成了委托执法的法律手续,进一步规范文旅系统内部管理,以此推动法治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截止目前,共梳理和核定行政执法机构1个(县文化和旅游局)、委托执法机构1个(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报司法部门备案和公布,与此同时,完成向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机构的授权工作。
(八)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是对外组织开展有关习近平依法治国理论、文旅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二是组织开展有关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安全生产、非法集资、扫黄打非、禁毒防艾的宣传活动;三是面向行业和社会开展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法》《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宣传活动;四是通过简报、微信平台、政务网推动普法学法。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制工作机构和法制人员存在“法治素质偏低、人员不足”的问题,不能很好满足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二是部分机构及干部重业务,轻学习,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到位,法治建设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法治建设成效不明显;三是由于缺少文旅综合执法改革具体意见和细化措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仍然存在“人员未确定、身份不明确、职责模糊”等问题。
四、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积极探索多种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避免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提高行政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加强主动配合意识,促进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的建立。与公安、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间建立协调配合制度,树立“综合治理”观念,建立科学高效的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联合监管、分头整治的作用,确保文化旅游市场整体有力开展。
(三)加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培训。加强法制人员、执法监督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法治素质,进一步完善法治机构建设,满足法治政府建设对法制机构的要求,推动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深入开展。
(四)按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要求,积极对接和协调争取解决机构、编制以及人员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整合文化和旅游执法力量,确保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落地见效。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