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5-8/20240123-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交通局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4-01-23 |
文号 | 浏览量 | 14 |
施甸县交通运输局一年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关心指导下,认真组织开展了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根据《中共施甸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施治县办〔2024〕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行政
一是完善法治机制体系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将依法行政工作主动融入中心工作,严格立法规定,坚持立改废释;二是推行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达到“四个必须”,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听取公众意见、专家咨询讨论、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四是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审查、清理工作。严格审查规范文件,及时清理失效文件、备案审查党内文件,切实做到合法合理、权责一致、诚实信用、高效快捷;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县政府报送上一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二)守法普法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中的普法责任清单,形成日常宣传机制,全面推进实施;二是通过发放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结合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等“法律六进”普法强基工作;三是结合月度交通运输各领域的行政检查,将普法工作融入执法全过程;四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收集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五是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开设普法专题,大力宣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行业法律法规。
(三)行政检查
一是开展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检查工作。在运输、公路、水路、养护等行业领域内,平均每月至少联合组织1次相关行政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13个,均已全部整改完毕,并根据检查结果,共报送“行政检查”信息成功入库12条,合规率达100%;二是完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任务。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双公示、联合奖惩、信用宣传、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核查、信用信息归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并顺利通过年度考核;三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机制。制定印发了《2023年度施甸县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扎实开展抽查工作,年度计划6项、设计企业12家,对涉及企业下发抽查告知书、对抽查过程进行书面记录、对抽查结果进行认真汇总;四是优化投资审批流程。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系统与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避免企业重复填报、部门重复核验。
(四)规范执法
一是顺利完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3号)、《保山市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办法〔2020〕20号)、《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22)118号〕文件要求,已将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委托移交于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施甸大队;二是积极配合县司法局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并按要求规范进行案卷系统录入,做到制度健全、程序合法、法制把关、案卷合规,不断提高行政许可执法水平。
(五)组织保障
一是调整充实工作专班。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切实将法治建设与交通运输重点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利用周例会、季度会,组织学习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行业法规,开展法治培训,进行测评考试,规范执法行为;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凡涉及法律领域工作的论证、研究,均由其从专业角度提出建议,把好决策的法纪关,确保重大决策行为的合法合理性。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
一是贯彻干部职工学法。利用周例会、党组会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领导班子,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学法用法,把宪法、行业法规、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列入党组中心工作,准确把握加强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要求和方法,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依宪执政、依法行政、依规施政、依纪从政,把部门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紧贴工作实际,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二是落实行业领域学法。利用季度会、工作会等,组织全体行业领域领导、员工,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宣传教育,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全行业学法,坚持法治导向,落实行业监管,优化市场环境,推进法治建设,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一是定期谋划部署推进。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制度化、常态化,制定了法制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将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单位年度中心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二是严格开展述法工作。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制度,并按要求开展年度述法、汇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认真对照查找本单位法治工作存在的不足,并做好整改。
(三)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纪检监察建议、检察建议。
一是强化法定责任履行。凡涉及部门的行政诉讼案件,均按时出庭应诉,自觉配合法院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认真做好案件的答辩举证,积极协助人民法院依法开展调解工作;二是提升应诉能力建设。建立公职律师或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其作用能效,不断熟悉庭审规则、基本流程,提高应诉技能;三是夯实信访维稳管理。2023年我局共接办信访件187件,均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得落实,有效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极树立了新时代交通新形象。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改革不彻底。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改革仍处于进行阶段,与辖区范围内各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之间,存在职责分工不明、工作交接困难、区域配合不力等诸多问题现象。
(二)宣传教育待提高。部分企业对行业领域有关政策规程认识混淆,知晓度有待提高;部分领域执法宣讲过程简单,耐心度有待加强。
(三)执法经费难保障。缺乏充分的经费文件作为部门单位预算依据并支出,难以形成有效的工作保障。
四、2024年工作安排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各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交通运输法治建设政策研究。
(二)不断深化简政放权工作。推进“放管服”工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抽查数据和结果应用机制,推进权力清单修编工作,持续提升服务效率,实现权力运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三)持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八五”普法宣传、“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活动,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人民群众对公路、运输、海事、养护等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政策认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升明显的社会效果。
(四)努力完善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建立行之有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提高法律顾问服务成效,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法治服务能力。